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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往事如梦,再见陌路(1 / 1)



《与爱情,狭路相逢》转载请注明来源:晨曦小说(m.chenxixsw.com)

处理好一切后,郑云开车去了蓉城郊外,在一处独栋别墅前停了下来。

拉了拉身上的衣服,目光四下环看了一眼,确定没有异样,这才推门进入,径直上了二楼。

步子刚踏上最后一节台阶,一名穿着白衣大褂的男人脸上带着喜悦,也带着疲惫走了过来:“醒了,醒了,终于醒了。”

郑云两眼一亮,大喜过望:“快带我去看看。”

走廊里响起急促的脚步声,郑云推开走廊尽头处的一扇门,偌大的房间里,空气里飘着淡淡的药味,大床上,躺着一名脸色白净的女人。

此人正是沈初夏。

“姐,你醒了。”郑云激动的握着她的手,眼角湿润。

沈初夏虚弱的抬了抬眼皮,眼前的景象她都很模糊,看不真切,也听不清楚,她想话,却什么也不出,缓缓地又昏睡了过去。

“姐,姐……”见沈初夏又昏睡了过去,郑云惊慌急喊,扭头去看白衣大褂男人:“刘禹锡,这怎么回事,你快看看啊。”

“别慌,我马上看看。”刘禹锡拨开沈初夏的眼皮,查看了瞳孔,看了舌苔,听了心脏。

郑云紧绷着神经等着,看着,不敢扰。

一切都检查完之后,才问:“怎么样了?”

刘禹锡笑道:“没事。”

郑云松了一口气,又问:“那怎么刚醒又昏睡过去了,刘禹锡,你可自诩华佗再世,我姐的病,你必须给治好。”

“我的姑奶奶,这是癌症,能把命给保住就不错了,你还是别抱太大希望。”

“前不久我看到一篇报道,是一名山中老汉随便配了几幅中药就把一个癌症晚期的病人给治好了,你又研究了这一领域十几年了,难道你连人家老汉都不如。”

刘家世代学医,到了刘禹锡这一代,已经是第四代了。

刘禹锡:“你那报道,可是一名叫蔡平海的六旬老汉?我去寻过,也跟他交流了一下,将草药带回来研究了,那些药根本就不能治疗癌症,顶多就是能抑制癌细胞扩散,至于那个忽然痊愈的癌症患者,恐怕还有别的因素。”

“反正我不管,我姐现在可是你的病人,你就有义务医好她,我听刘爷爷,你好像对这项研究有了进展,想必也用不了多久,你就能研究出治疗癌症的药,到时你可就为人类造福,成为伟人了。”郑云恭维道:“刘爷爷你是刘家最有医学天赋的,光宗耀祖的事,那必须是你,我们都看好你。”

刘禹锡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郑云,你就别给我戴高帽了,研究是有些进展了,只是还差一点,有些数据不对,你要知道,这比例不对,数据不对,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不过我答应了治,那就一定会治。”

“研究药是你的事,我只要我姐能好起来。”郑云看着躺在床上的沈初夏,心里不是个滋味:“当初我没能留下我哥,现在她不能再出事了。”

刘禹锡喟叹道:“郑云,其实实话,这又不是你亲姐,你哥都不在了,她又得这种病,你就算不管也没人什么,毕竟现在你自己都泥菩萨过江了。”

“人没了就没了,钱没了还能再赚。”

当初沈初夏的股份转给郑母没多久,就被郑德全郑德水给骗走了,现在她被赶出了公司,母女俩除了家里那一套房子,什么都没有了。

也好在刘禹锡与她是好友,穿开裆裤时就认识的,这才答应救沈初夏,且医药费可暂且不用付,等她哪天有钱了再,没钱的话,也就算了。

用刘禹锡的话来,他也算是拿沈初夏做实验,互利的事,若真研究出药来,救沈初夏也是应该的。

而且当初他没能救郑元澈,心里也一直抱着歉意,若能救好沈初夏,心里也好受些。

刘禹锡问:“接下来你有什么算?想好了吗?”

“有手有脚,总不会饿死了。”郑云笑了笑,想到一件事,看着刘禹锡:“我姐命苦,儿子前不久也丢了,也就是孩子丢了,这才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她的过去,没有几件高兴的事,哪怕就是醒了过来,怕也会因为那些事烦心,不利于养病,听你认识一位很厉害的催眠大师,能让人一辈子都想不起那些不想记住的事,帮个忙,请过来给我姐催眠,行吗?”

“郑云,这恐怕不妥吧,要不要忘记那些,这是沈初夏自己的选择,你私自帮她做决定,遗忘她的过去,日后想起,岂不怪你。”

“我只想她好好的活着,若是没有多少时日,也至少是快乐的,如果她有一天病好了,而我也找到了她的孩子,我会向她坦白,若没有找到,她也不需要记起那些烦心的事。”郑云扬了扬唇:“多少人想要重来还没有机会,其实若人生重来,也不失一件好事。”

刘禹锡沉思片刻,问:“那你可想好了等她醒来怎么交待?如何去填补她空白的记忆?”

郑云:“我有个姑姑一生无女无儿,姑父又走了,现在就她一个人在县城教书,想必让她白捡一个女儿,她肯定是乐意的,到时把这一份背景植入我姐的记忆里。”

刘禹锡没什么话了:“原来你早就想好了。”

“若我身上没有责任,我都想洗去过去二十四年的记忆,重来一次。”可惜她还有母亲,哪怕母亲糊涂,将股份让那俩叔叔骗了,那也是她母亲,她得赡养。

“行。”刘禹锡同意了郑云的做法。

待沈初夏再次醒来后,刘禹锡也就给她做了催命。

郑云做这一切,并没有通知周博,给沈初夏编造的背景了,没有江城任何一个人,完完全全是一个全新的人生。

当周博悄悄来到蓉城看沈初夏时,得知郑云对沈初夏做的事,两个人在大厅里当即就吵了起来。

“郑云,你凭什么主宰初夏的人生,为她杜撰那些莫须有的身份,一个连过去都没有的人,一辈子岂不是可悲。”

郑云分贝高了几分:“你只不过是因为杜撰里没有你罢了,周博,你也看见了现在我姐是个什么情况,那天她可是从鬼门关里走了一圈,若是她醒来知道自己的孩子丢了,前夫娶了自己的妹妹,我哥也没了,郑家败了,你让她如何接受,况且沈家也不认我姐,那样糟糕的过去,就该丢了,不然九条命也不够填的。”

那天医生宣布了沈初夏死亡,当他们进了抢救室,以为沈初夏真的死了,过了几分钟的样子,生命显示器上又有了变化,沈初夏又有了生命体征,堪称是奇迹了。

或许这就是天意,医生都已经宣布死亡了,沈海生也在死亡单子上签了字。

她与周博也就买通了医生,将这事给瞒了下来,连夜带着沈初夏回了蓉城,至于被送去火化的,自然不是沈初夏,而是医院里停了许久的一具尸体,无人来认领。

他们不怕事情穿帮,有钱能使鬼推磨,若医院那边出去,这也算是医疗事故了,这么大的事,医院也承担不了。

被戳中心事,周博面上浮起一抹红,气势低了几分:“我跟她认识了十年,你就这么将我从她记忆里抹去,这事搁你身上,你能接受?而且你也不是她妹妹,她被你们郑家赶出来了,就不该归你管。”

郑云呵呵一声:“是吗,那你当初为什么要同意把她送来蓉城,还不是因为你根本就护不住她,韩原不会善罢甘休,沈初媛更像是一条毒蛇无处不在,韩原前几天将坟墓都刨了,骨灰被偷走了,若他知道我姐还活着,他肯定得来抢人,到时你能怎么办?她是净身出户离开了郑家,可她永远是我姐,现在也是。”

只不过成了表姐。

为了彻底改变沈初夏的背景,她连自己跟郑元澈都没有加入进去,现在沈初夏的记忆里,郑元澈与她,都只是亲戚罢了。

周博无言以对,腮帮子气的抽搐:“郑云,你可真够狠。”

郑云冷哼:“你们男人就喜欢拖泥带水,瞻前顾后,若是早这样,我姐也不至于受这么多苦。”

“你懂什么,爱一个人不是占有……”周博忽然顿住,看着郑云那张得理不饶人的脸,也就什么也没了。

“一些尽没有的话有什么用,有本事去把宝给找回来,宝一天找不回,谁也不许在我姐面前多一个字,除非是想让她死。”

周博彻底哑口无言了。

郑云做事万全,在沈初夏醒来之前,就让刘禹锡把身份证都准备好了,也让许久未蒙面的姑姑胡一兰来看了沈初夏。

这白捡一个女儿,而且也生得如此标致,胡一兰那是高兴得很。

原本看着沈初夏的病不定随时就走了,心里还有点疙瘩,听郑云了沈初夏的那些过去,胡一兰对沈初夏只有怜爱。

沈初夏的一切,郑云都安排妥当了,经历了被亲人赶出公司,好好的一个家散就散了,她也一夜之间成长了,做事成熟稳重了许多。

蓉城的四月,天气十分好,沈初夏抱着双膝坐在飘窗上,双眸纯净的看向窗外,不少花都开了,暖和的阳光洒在院子里,随着时间,移到窗前,伸手就可以触摸到。

阳光下纤细的手白的透明,天天以药维持生命,人也消瘦了许多,一米七的个子,却连八十斤都不到,仿佛一阵风就能刮走了。

最近她总是做着同一个梦,很模糊,梦里的人也看不清,醒来后,大致也忘的干净,可她的心每每都像是被人狠狠捏住一样疼。

她好像在找寻什么,却已经记不起来了。

看着眼前真真切切的实物,她都觉得恍惚,甚至连自己是谁都会产生疑惑。

脑袋经常昏昏沉沉,他们是她生病的缘故,卧床太久了。

大概是这样吧……

“笙,药已经熬好了,快来趁热喝,药效才好。”胡一兰端着热好的中药进来。

现在的沈初夏已经不叫沈初夏了,叫秦笙。

胡一兰过世的丈夫就姓秦。

“妈,谢谢。”秦笙下了飘窗,走向胡一兰接过药碗,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对胡一兰总没有那份亲切感。

听着客气的一声‘谢谢’,胡一兰眼神黯然,但旋即想到这新认的女儿还不太适应,熟悉了可能也就好了,便也没在意。

“傻孩子,跟妈客气什么。”胡一兰笑笑道:“今天天气好,待会吃了药妈陪你出去走走,给你添置几身衣服。”

“我可以出去了吗?”秦笙语气里透着喜悦。

她已经在这房间里闷了好久,外面天气那样好,她早就想出去了,可他们不让,她现在的身体状况哪里也不能去。

胡一兰笑:“我问过刘医生了,他批准了。”

“那我马上喝了药,对了妈,我们也叫上云一起吧。”

“好,妈这就去给云电话,看她有没有空。”胡一兰见秦笙高兴,自己也跟着高兴。

郑云被二位叔叔赶出来后,也要生活,二位叔叔也幸而没有做得太绝,让她去了一家子公司上班。

曾经的老板成为了下属,在公司里自然受到了各种白眼,蔑视。

郑云心里不是不难受,但她若是连这点欺辱都忍不了,还怎么拿回公司呢?

接到胡一兰的电话,听秦笙要出去,郑云也就请了半天假,开车载她们去了附近的商场。

胡一兰给秦笙买了几套衣服,这还是她第一次以母亲的身份给女儿买衣服,从前她羡慕那些为人母的。

虽多少父母为儿女操碎了心,愁白了头,可她也想有这么一个孩子,哪怕让她愁愁也好啊。

胡一兰教书也有三十年了,再有几年就退休了。

能在晚年有一个孩子,做一回母亲,她也是值了。

能出来走动走动,秦笙心情十分愉悦,可她也有眼力见,哪怕郑云隐藏得很好,她还是看出了郑云心里藏着事。

她今天出来,也不是为了买几件衣服,其实就想出来走走,见郑云心里有事,也就早早回去了。

郑云送她们回去,胡一兰提着购物袋先进去了,秦笙叫住准备离开的郑云,问:“云,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你有事一定要,别憋在心里,哪怕我不能帮上忙,做一名倾听者还是可以的。”

她从胡一兰那听过自己之所以能在刘禹锡这里治病,就是托的郑云的人情,她的一切医疗费,都是郑云给的,也知道郑云现在不是曾经那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大姐,她是落魄千金。

“我没什么事,都可以应付的。”郑云故作轻松的笑笑:“倒是姐,你要保重身子,我听刘禹锡,你现在病情控制得很好,只要他把药研究出来了,你也就能正常人一样生活了。”

“希望有那天吧。”秦笙迟疑着,:“云,我想过段日子就去上班,家里靠你一个人撑着,也太艰难了,我有手有脚,不想成为负累,妈过些日子也该回县城教书了,到时你给我介绍一份工作,我跟你一起上班赚钱。”

她与郑云只是表姐妹,哪怕感情再好,也总不能什么都让郑云负担,郑母几次来话都阴阳怪气的,她也明白,自己花郑云太多钱了,也难怪郑母有怨言了。

郑云赶紧:“这怎么能行,姐,钱的事你就别操心,我一个人就行了,你这身体,万一累跨了,那之前的治疗不就是白费了,都是一家人,别计较这些,你就安心养病,其它的都交给我。”

见郑云反对,秦笙也没有再什么,不过心里却是定了主意等身子稍微好些就去找工作,若这病真要了她的命,那她也认,免得成为累赘。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更别像癌症这种不定能活多久的,有的注意调养,活个十几年的也有,要是心态不好,一两个月去世的也不少。

秦笙在刘禹锡这里又养了一个月,胡一兰又让她跟着回县城养病,反正就是不准她出去做事,好好休息,养病就成。

时间就像指尖淌过的风,悄然流走。

转眼半年已去。

周博每隔一个月都会去看望秦笙一次,不过他也不能以老朋友的身份了,而是郑云的朋友。

这一切都是拜郑云所赐啊,每次听秦笙客气礼貌的喊他周先生,而他也不得不喊她秦笙,他就恨不得跟郑云一架,前提是郑云是男的。

也好在他跟秦笙混熟了,也改了口,喊他全名了,他也能趁机喊她笙,拉近关系。

正当他窃喜可以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认识她,郑云的做法给了他追求秦笙的机会时,有天秦笙却趣他:“周博,你是不是喜欢云啊,我看你们也挺登对的,喜欢就要出来,你要是不好意思,我帮你去啊。”

周博赶紧解释:“笙你可别误会,我怎么可能喜欢那个女人。”

秦笙疑惑:“不喜欢吗?可我看你经常与云情骂俏啊。”

周博暗里磨牙:“真的不喜欢。”

秦笙见周博脸色不太对,心想可能周博真是不好意思,也就讪笑两声,没了。

因为秦笙的话,周博自此是见着郑云就绕道走,郑云也习惯了周博的怪脾气,没有在意,倒是秦笙有天问她:“你们是不是吵架了?”

郑云不明所以:“没吵啊,他就那脾气,不定发什么疯呢,像他那种人,不能惯着,男人的脾气其实就是女人给宠出来的。”

秦笙更加确定两人有猫腻了,吵架了都当乐趣,这可能就是情人之间的情趣,深觉得有理,点头道:“两人相处,是常会有摩擦,多包容包容这是对的,但也得有度。”

“啥?”郑云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怎么觉得两个人话不在一个频道上呢,但再想想,又没啥问题。

养病半年的秦笙在刘禹锡的治疗下,半年来身体都没有什么事,能吃能睡精神好,跟没病似的。

大家也都渐渐放心了,秦笙也从县城回了蓉城,在一家品牌服装店里找了一份导购员的工作。

有一次她见一件晚礼服搁置了快两年也没卖出去,一时手痒,趁值班时,拿了剪刀将晚礼服给改了一下,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的就能做衣服,一看见那些衣服,脑子里总会冒出这里设计不合理,或者那里又可以改改,她好像以前就是做这个的。

没人告诉她会做这些。

礼服第二天被顾客争着高价卖了,这事传到了总公司,没过几天,总公司就将她调了过去,设计总监笑眯眯的搭着她的肩膀:“你有如此好的天赋,还去卖什么衣服,以后这里就是你的位置了。”

从一名导购员直接成了公司里的一名设计师,工资翻了几番,这才是她最心动的。

她欠郑云太多了,需要赚很多很多钱还给郑云。

郑云听秦笙成了设计师,为她高兴的同时,也担心着。

改了名,换了姓,隔着几千里,但不一定就不会被韩原发现。

可见秦笙为有一份喜欢的工作,过着充实的日子而高兴,她也不好大煞风景,只能将担心揣在心里,祈祷着千万不要与韩原遇见了。

其实她的担心或许也多余,自从韩原将墓里的骨灰偷走之后,也没再来过蓉城了,世上没了沈初夏这个人,只有秦笙。

工作逐渐上手了,秦笙在公司被上司看中,工资又涨了一倍,福利也增多了,在设计部,除了设计总监,也就她最大了。

公司有传闻,设计总监要回去养胎,这位置极有可能落到秦笙头上,不少人明里巴结,暗地里却斗了起来。

秦笙对设计总监的位置不太敢兴趣,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设计衣服。

上司带她去应酬,也老实的跟着去,没事就按时下班回去。

胡一兰每到周末就会从县城来蓉城,给秦笙做做饭,母女俩饭后散散步,家里看看电视,笑笑。

在多年之后,秦笙已经变回了沈初夏,回想如今的日子,那可能是最简单快乐的时光了,又别有一番滋味。

下半年,秦笙已经坐上了设计总监的位置,这可能是晋升最快的了,惹来不少人羡慕,也惹了不少非议。

当面恭维巴结,背地里各种编排,她靠美色勾搭了老板,这才坐上了设计总监的位置。

对此谣言,她只笑着摇了摇头。

这天下午,老板敲了敲她的办公桌:“周五随我出差一趟。”

秦笙猛地起身,毕恭毕敬:“出差?王总,去哪里?”

“江城。”

当江城两个字从王总的嘴里吐出来,秦朔的心忽然猛烈跳了两下,有一股不出的酸涩在心口蔓延,她不知为何。

出差的事她本想告诉郑云,哪知郑云也出差去了,想想,也就没了,反正也就去江城两天,临走时,她也就跟胡一兰了电话,让她周末不用来了。

飞机在江城机场落地,走出机场,扑面而来的是熟悉的气息。

秦笙站定,目光扫着四周。

“秦,怎么了?”王总走过来问。

“我觉得好熟悉,好似自己以前来过江城似的,可我在蓉城土生土长,还从来没有出过蓉城。”秦笙笑笑:“王总,你是不是觉得挺怪的。”

王总笑道:“这有什么,现在不少城市的建设都差不多,你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不足为奇,走吧,酒店已经安排好了,先回去休息,晚上还有一场硬仗要。”

有司机来接,秦笙随着王总上了车,她只知道这次出差是要见一位很重要的客户,自己扮演什么角色,她不知道,老板带她来,也就跟着来了。

想着老板那句话,她问道:“王总,我们这次要见的客户,是什么人?”

能劳动老板亲自来见的,也不是等闲之辈。

王总神秘道:“晚上你就知道了。”

秦笙识趣的没问了。

回到酒店休息了一会儿,老板让人给她送了一条香奈儿裙子来,看着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秦笙脸上一阵臊得慌,她怎么也是公司里的设计总监,却穿了一条百来块钱的裙子,平常不觉得什么,可如是见重要客户,也确实有些寒碜了。

她今晚代表的是公司形象啊。

饭局定在八点,作为邀请方,秦笙与王总早早就到了酒楼包厢。

等了大约半个时,对方还没到,这显然是在给下马威啊。

王总也不急不恼,就这么等着。

秦笙兜里的电话忽然响了,看了眼来电,她对王总抱歉道:“王总,我出去接个电话。”

“嗯,去吧。”王总点头。

秦笙出去了,电话是郑云来的,一接通,电话那端的郑云好像急得不行,声音带着几分恐慌:“姐,我听姑姑你去了江城,是不是?”

“对啊,陪老板出差。”秦笙特别莫名其妙:“云,怎么了,听你声音好像挺紧张的,我就是出个差,不会怎么样的,过两天就回去了,我不会喝酒,不会熬夜,好好照顾自己,不让你们担心,这下放心了吧。”

郑云心急如焚,她担心的可不是这个,而是江城是韩原的地盘,那不是送羊入虎口嘛。

“姐,你现在在哪?”

秦笙老实回答:“鹤云酒楼,今晚有个饭局,正在等客户呢。”

郑云郑重嘱咐道:“饭局之后,哪里也不要去,回酒店休息,事情一办完就赶紧回蓉城来,姐,你一定要记住我的话,知道吗。”

“好好好,我知道了,真是个管家婆。”秦笙哭笑不得,她并没有多疑,只当郑云是关心她的病。

挂了电话后,郑云还是不放心,给在江城的周博了一通电话,无论如何也不能让秦笙跟韩原碰上。

可是劫缘劫缘,劫过了,便是缘。

缘分一来,怎么都挡不住。

秦笙收了手机准备回包厢,一转身却与一名传菜的服务员给撞上了,菜盘子飞了出去,盘子里的菜悉数都倒在了五步之外的男人身上。

男人脑中轰然一声,不可置信的盯着眼前的女人,排山倒海的情绪几乎将他湮灭,声音颤抖:“夏夏?”

传菜员一看吓呆了,大惊失色:“韩总,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秦笙淡淡抬眸看了眼男人,眸子凝滞,眼前的男人,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一副好皮囊,一副好身材,天生的衣架子,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衬得整个人气质矜贵,灼灼其华。

这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男人之一,周博与刘禹锡都长得一副好皮囊,只不过各个气质不同,气场不同。

就如眼前这男人,静静而立,却给人一种无形压力,连多看一眼都不敢。

只是那双鹰隼般的眸子,好像是在看着她,幽暗深邃的眸子里,骤然掀起一股巨浪。

秦笙目光左右流转,是她鲁莽撞了传菜员,才导致现在悲剧的发生,见传菜员颤抖的双肩,快要哭了跟兔子一样红的眼睛,知道这男人不好惹,也还是硬着头皮笑道:“这位先生,都是我不好,你别怪传菜员,你的损失我赔了,你消消气。”

这男人的衣服一看就价格不菲,恐怕传菜员一年的工资都不够赔的。

“这位先生?”韩原眸色骤然一黯,他控制不住抓住秦笙的手腕,仔仔细细的凝视着眼前的女人,目光落在她的耳后,是她,却又不是她。

沈初夏的耳后有一颗红痣,而眼前的人没有。

除了一张相似的面孔,其它的都太陌生了,特别是那双眼眸。

沈初夏的眸子里哀婉绵长,见到他,应该是带着恨意的,而眼前的人,眸子里却是惊慌。

沈初夏的骨灰现在还在家中,沈海生亲自签的死亡通知书,柳宗元也亲眼所见,沈初夏死了,不可能还活着。

韩原自然想不到,脸还是那张脸,其它特征让郑云叫人给抹去了。

“这位先生,请你放开我。”秦笙挣了挣,没有挣脱,有些恼怒,怎么一出门就遇到这么不礼貌的男人,她都赔衣服了,又道歉了,还要怎么样啊。

包厢里的王总见秦笙许久未归,又听到走廊里的动静,出来一看,见韩原紧拽着秦笙的手腕,赶紧上前笑道:“韩总,我们可是多年未见了啊,不知秦哪里冒犯了韩总吗?”

韩原回神,剑眉冷蹙:“秦?”

“我来为韩总介绍,这是我公司的设计总监,秦笙。”王总介绍道:“秦,这是韩氏集团的韩总。”

秦笙忍着手腕上的疼,强扯着一抹笑,招呼:“韩总,您好。”

“秦笙?”韩原目光紧锁着秦笙,嘴里更是咀嚼着‘秦笙’二字,恨不得看穿秦笙的灵魂,后来还是见她的手腕已经红了,压制着内心里的狂热,松开了她,嗓音低沉道:“抱歉。”

淡淡的语气,细听之下却有几分心翼翼,他心里止不住的激动。

可眼前的人。

是,又不是。

又明显着与他划清界限,他不敢惹恼了她。

王总是个人精,在商界摸爬滚多年,男人又最为了解男人,他看得出韩原看秦笙的眼神不一般。

“韩总,我们进去聊。”王总作出一个‘请’的姿势。

韩原瞄了眼秦笙,踏步进了包厢。

秦笙揉了揉手腕,对一侧战战兢兢的传菜员:“你把这里收拾了下去吧,不用害怕,责任算不到你头上。”

“谢谢,谢谢。”传菜员连声道歉。

秦笙听着包厢里已经传来谈话声,知道今天他们的客户就是这个没礼貌的男人,瘪了瘪嘴进去。

韩家老宅,沈初媛自从嫁进来,一年了,就没在家里见过韩原几次,更别上几句话。

韩原娶她回来,那就是摆设,就是熬着她,让她受着冷漠,受着外面人的讥笑,生不如死。

坐在梳妆镜前的沈初媛越想心里越是怨气冲天,赵芳路过房门口,见里面灯还亮着,叹了一口气,走了进去:“媛媛,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

“妈,你来了。”沈初媛瞬间将脸上的阴鹜撤得干干净净:“快坐。”

赵芳坐了下来,看着沈初媛嫁进来一年了,与韩原形同陌路,也觉得亏心:“媛媛啊,早知道今日,当初就不该让你嫁进来,将你好好的青春都浪费了。”

“妈,你别这样的话,当初姐嫁给阿原的时候,不也是如此吗,现在阿原只不过是与我赌气,加上宝一直没找到,大家心里都不好受,我相信以后会好的。”沈初媛笑着倒是宽起赵芳的心来。

“你真是个懂事的孩子。”赵芳握着沈初媛的手,十分欣慰。

沈初媛笑了笑,问:“妈,阿原今天又去应酬了吗?你知不知道他在哪里应酬,我怕他又喝醉了,身边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

“还是你贴心。”赵芳也想给二人修复的机会,也就不瞒,:“原今晚是去见蓉城来的一位王总,在鹤云楼,天冷了,你出去的时候带件厚衣裳。”

“好的妈,我知道了。”沈初媛心里一阵暗喜。

待赵芳回房休息后,她立即换了衣服开车去了鹤云楼。

离兮 :

现在女主沈初夏更名为秦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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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25万字 2020-06-13

枯荣

枯荣

青篁/墨竹 / 文

十二年前,十七岁的晏海满怀憧憬渡海而来,觉得自己会过着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吃香喝辣,娶世上第一好看的美人做媳妇,这样梦想中的好日子。十二年后,二十九岁的晏海成为了朝暮阁下院里的一个管事,整天穿着灰扑扑的衣服,肠胃不好只能喝粥,世上第一好看的大美人云寂,连多看自己一眼都不愿意。所以说,梦想这种东西,真的害人不浅……虽知世事半枯荣,此心犹待离人归。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耽美 71万字 20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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