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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全身都断了似的疼痛,眼前昏黑。
如堕冰窟,可心里燃着一团火。
一人比冰窟还冷的声音响在耳畔:“想不明白,本王何必留你这条命!”
他猛地睁开眼睛。
举起双手,上面除了常年握住刀剑磨出来的一层薄茧和几道极浅的伤疤,并无臆想中的冻疮与鞭痕。他松了一口气,后知后觉发现周身只有肌肉酸痛,一翻身坐起来。
窗缝间透入一点天光,太阳尚未升起,还没到平时起床的时候。
他捂住脑袋,想把那个诡异的梦境赶出去似的用力晃了晃,未果后索性起身。推开房门,是个四方的院,角落一口井。他走过去,了一桶井水,随后没有半点犹豫径直从头顶浇下,总算短暂地驱除了噩梦。
这动静惊动隔壁厢房的人,木门“吱呀”一声开,走出个身量修长的少年人。弱冠之年,肩背已有了成年的宽厚,薄薄的肌肉线条覆盖周身。
他靠近水井边的人,大咧咧地揉了把眼睛:“我道是谁,原来又是你啊!明月,一大早就冲凉水,也不怕生病。”
“赟哥。”被唤作“明月”的少年淡淡道,“多谢,我习惯了。”
比起面前的慕容赟,他要上几岁,不仅有个秀气似姑娘的名字,长相也不同于对方的五大三粗、浓眉大眼,是极为精致的英俊——
高鼻薄唇,肤白如雪,隐约可见几分番邦风情。他的眼窝很深,可眼角微微下垂,原本凌厉的轮廓因这一点弧度蓦地温柔不少。
只是表情木木的,像个逼真的人偶。
这时他赤/裸上身,被那桶水浇得湿透了,不甚在意地伸了个懒腰。长至腰间的黑发编成一股垂在身后,背对着同伴时,露出脊骨上狰狞的伤疤。
自左右两肩而下,于后心交叉,是个倾斜的“十”字,颜色暗红,透着血痕似的,总像没好全,让人错觉能从这两条伤疤看进他的骨骼。这疤痕仿佛禁锢,又像破茧而出的蝶翼,在脊背留下丑陋的伤口。
本朝开年保留着奴隶交易,后来律法虽废,仍是有贵族偷偷豢养。奴隶身份代代相传,直至今日,少量皇族府中依旧养着做苦力的奴隶。
这群人祖辈都被上了烙印,永世不得解脱。而这斜十字的伤疤,便是自少年时以特质长鞭沾上特质药膏,烧得滚烫后一气呵成,此后经年都是暗红模样,像绳索缚在脊背,成了他们低人一等的证明。
每次见它,慕容赟总忍不住心惊胆战,直觉他还在痛。
叫明月的少年背后长眼,尚未回头却已经知道慕容赟在盯着他看,略微偏过头:“怎么,昨日训练时我身上有伤?”
“有几处淤青不散,叫你怕疼。”慕容赟就坡下驴,连忙走过去,亲亲热热地搭上他的肩膀,“可要赟哥帮你推开?否则今日伤的更甚。”
“不必。”他谢绝后兀自走向卧房。
“喂,明月!”慕容赟喊,见少年足下一顿,又道,“昨夜你睡下,王爷过来咱们院子里瞧过,喊我告诉你,今日随他入宫一趟。”
“要我跟着?”明月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慕容赟道,“但卫队长会与你同去。”
跟随王爷入宫的机会不多,是极为信赖的表现。可明月只一句知道了,也并未对此殊荣做出任何表示,一扭头关上了房门。
慕容赟站在原地,良久笑着自言自语:“这臭子!”
院四方,慕容赟住的东厢房,西厢另有主人,坐北朝南的院落正中分明该是主屋,此刻分出一间厢房,便是明月的地盘——他没资格有单独房间,挤在主屋旁边有一张床,已经是此间主人对他最大的礼遇。
厢房约莫丈余见方,几个简单的柜子,一张竹床倚在窗下。
天光透过窗缝,坐在床尾的少年偏过头看了一眼地面的影子,任凭湿漉漉的头发一直往下滴水,洇开深色痕迹。他发了一会儿呆,拢过发辫,从底下慢慢地拆开,再拿一条毛巾仔细擦干。
身后一面铜镜映出脊背的伤疤,明月斜着眼,无端又想起那个梦境。
但他心里清楚得很,那都是片段的回忆,是真的。
背上的奴隶印来源于他四岁的冬天,此后每隔几年便加深一次。那时洛阳极冷,却还比不上自长大的地方。
明月记不清他的故乡了,只知道那里八月飞雪也是常有的事,不繁华,街上的商户兀自叫卖,却也不比谁过得差。那仿佛是个与世隔绝的桃花源,然而没有那么桃红柳绿的风景,他幼时模糊不清的记忆中,见到的除了雪就是黄沙。
后来,那些东西就都湮灭了,他一夕家破人亡,满目血痕,最终从黑暗的牢狱中被捞出来,见到了一个气宇轩昂的男人。
他端着碧绿的茶盏,似笑非笑地看向自己,随后问:“还记得自己是谁么?”
声音发抖,带着脱水般的嘶哑,吐出两个字。
那个男人面上好整以暇的神色突然裂了,露出他狠戾的内里:“谁准你那个姓!从今以后,你不过是我豫王府的奴才!来人,拖下去!”
冰冻三尺的季节,他被当众除去衣服,跪在院中。
不知过了多久,尚且稚嫩的脊背猛地疼起来,一鞭,再有一鞭。背心仿佛要裂开,剧烈的痛楚透体而出似的,将他置于冰火两重天中。
“为何问你这句话,想不明白,本王也不必留你一命了!”
这话振聋发聩,可他到底年纪尚,听不真切。明月只记得自己最后是晕过去了,再醒来时,榻边坐着慕容赟。
慕容赟大不了他几岁,勉强还是同龄人,见他醒来,对方满脸担忧地:“你把王爷气得够呛……居然还活着,这可太难得了。”
但一个话都不清的幼童能有什么本事让皇亲国戚急火攻心呢?
那时他什么也不懂,趴了足三个月才勉强养好背上的伤。从此,斜十字的伤疤刻入他的骨血,直到死亡才能解脱这个身份。
慕容赟告诉明月,他本是罪臣之子,要下狱囚禁终身的,但王爷见他年幼,专程向陛下求来关进自己的王府,是要教导他。
明月心性单纯,自然问道:“我父亲是什么罪?”
慕容赟卡住,没有回答,不知是连他也没听还是有意隐瞒。
背上的伤好了,他第二次见到了那个男人——仍在装饰雅致的屋檐下,他跪在当中,不敢抬头。那男人比前一次见面脾气好了些,慢条斯理地细数他的罪状。
“军人临阵脱逃,牵连家人。”他喝了口茶,似笑非笑的表情,“男子流放,女子没入各府为奴为婢。今后你唤明月吧——记住这个名字,莫要忘了。”
他最后一句话的语气很奇怪,带着傲慢的笑意。
可惜那时的明月年纪尚轻,连记事都困难,只得潦草认命,被按着脖子伏在地上谢恩。
此后五年,他再没见过那个“王爷”。
住在王府最下等的卧房,天不亮便起来干活,月上中天方才有一刻歇息,吃的还不如后院姬妾们养的猫狗。他年纪,一起干活的大人们还算护着,没怎么饿过肚子,只是没肉没菜的,长到十岁都还是个豆芽菜似的身板。
王爷再找到他,明月被拖去洗漱一通,乱糟糟的头发束起来,换了件合身的衣服。他塌着背走进当年的堂屋——檐上有牌匾,还有笔画风雅的槛联,可惜他没读过书,不认识字。
这次当中的人除了有过两面之缘的王爷,还有个瘦弱的年轻人。
“你看他如何?”王爷道,语气像评价一头牲口。
那年轻人下了台阶,他走路无声无息,蹲**视线与他齐平。他并不理会王爷的问话,一双细长凤眼含笑,语气温温柔柔:“孩子,你叫什么,今年多大?”
王爷嗤笑一声:“多此一举。”
他慌忙错开年轻人的目光,理智告诉自己这人定是身份高贵,需要赶紧回答问话才是。可他一开口,竟有些哽咽了。
五年来从没有人用这般温柔的语气对他过话,配上那双多情的眼睛,他有一瞬间立刻涌起了巨大的委屈——对童年的记忆聊胜于无,不知父母是谁,依稀记得的姓氏也被日复一日的劳作冲淡,活得不像个人,更不像个孩子。
半晌没有发声,那年轻人一直耐心地等,见他双目泛红,忽道:“王兄这一次下手真狠,难不成是怕了吗?”
“要胡闹大可回你的宫城去,别在我这儿撒野。”王爷淡淡地抿一口茶,“不是想见他一次?看完了,我叫人带下去。”
那年轻人站起身:“五年了,可这双眼睛里的狼性仍然没有全被磨掉,我该不愧是狼王的儿子吗?王兄,怎么你与他也是同……”
王爷不语,茶盏放在桌上一声脆响,竟是磕破了一个边角。
年轻人察言观色,立刻从善如流地改口:“王兄算让他背着奴印过一辈子么?这样岂不是太浪费那个名字了?”
“你想做什么?”
“臣弟听,王兄有一支‘影卫队’,都是自养大的胡族少年。若是我,便将他安插进去,秘密训练数年,必有所成。届时他是你的利剑,岂不善哉?”年轻人声音软下来,“王兄,就当为自己积德吧,你又没损失。”
另一人不置可否。
他盲目地听着,全然迷茫,生出一点不知自己为何在此地的绝望。但下一刻,年轻人突然撑着膝盖朝他俯**,伸手摸了摸他的发顶:“你叫明月,可人总要有个姓氏。”
他全身忽地紧绷,喉头微动,似有所思。
果然,下一刻,裹在青衣里的年轻人眼角弯弯:“我知道你姓什么——”
茶盏被猛地掀翻在地。
“高潜!”
“记住,你姓贺兰。”
“把他拉下去!”
贺兰氏,鲜卑族姓。
明月见过那个年轻人后被关在牢中饿了五天五夜,他年纪虽,却已经没了当初整日只知道哭嚎的无助。他坐在黑屋角落,注视地面漏下的一点光。
整五年牲口般的日子让他仅有的一点记忆也陷入了混乱,这天的年轻人一语道破,他忽然想起了什么——贺兰,这个姓让高高在上、不动声色的王爷每一次听见便会方寸大乱。
但他从没听同住的那些人过天底下有这么一族。
也许他们和自己同为奴隶,无从知道这些事。再者,贺兰不是个特别罕见的姓氏,大约王爷是被自己心头的鬼吓着了,无端迁怒。
他安心了一点,暂且忘记琢磨自己那个像姑娘的名字。
第六天清,明月被拖到王爷跟前。他滴水未进,嘴唇干裂得不成样子,整个人单薄如纸,稍一用力就会断裂般的脆弱。
几天前勃然大怒的王爷躲回了矜持高贵的壳子里,问他道:“想明白了吗?”
明月不知他在什么,低着颈子不语。
王爷道:“你的主人永远是本王。”
他便哑着声音应:“是。”
王爷道:“烙了奴印,你此生都是本王的奴隶,本王的话,你须得言听计从。”
明月盯着地面,感觉眼前发黑。
而下一刻,王爷声音放柔了:“可是明月,现在眼前有一个机会,让你不同于那些人。你可以习武,日后还可以出府,甚至入宫……”
男人强有力的手指捏住他的下颌,逼迫明月抬起头——鲜卑族的血统在他脸上留下了分明的轮廓,那双眼睛通透如琉璃,是浅淡的灰色,此刻它们一动不动,瞧不出内心的情绪,没来由地让男人的心口一跳,仿佛突然无法掌握眼前的孩子。
他被这情绪闹得太阳穴也微微疼了,加大力度:“话。”
明月的下颌被他捏出了红印,疼得眼睛泛起泪光,却仍只有一个字:“是。”
王爷蓦地放开他。
“从今日起,你原来那间屋子不用回去了!来人,把他交给陆怡。”
他在这天黄昏再次见到了慕容赟。
那人大惊怪,像只聒噪的鸟雀似的问了他许多事,譬如这些年你还待在王府为什么我从未见过你,譬如你知道陆怡是谁影卫队是什么吗,譬如你到底姓什么叫什么名字,家中有几口人,为何来此。
这些问题一个接一个,明月无暇回答,只记得那天他吃上了第一餐有肉的饭菜。
也知道了他被迫着宣誓效忠的主人本不是普通王爷,而是当今陛下的哥哥,先敬文帝的皇长子,豫王高泓。
如今局势多变,贵族家中存有私兵的场景不少,而豫王府中的与其他私兵家将都不同。高泓有一支自训练的影卫队,卫队长叫做陆怡,高车人,来自北方,高泓对他有恩,召入府中后给他改了这个汉名,什么也不用做,只掌管这支秘密队伍。
影卫顾名思义,活得像高泓的影子,只为他一声令下便能万死不辞。当中有人善易容,有人长于刺杀,皆是大字不识的胡人,听闻是为了方便高泓掌控。
明月从马厩边的草席移居四方院的一角,和慕容赟一同风里雨中五年过去,竟然有所成。
卫队长陆怡他天生是武者,明月不置可否,日复一日,浑浑噩噩。只是偶尔,他在房中入定,醒来满身大汗,才有一刻“活着”的真实。
“贺兰”二字如同魔咒,将他困在方寸之间不得解脱。
明月重新编好发辫,起身披上外衫出门。
“贺兰氏,叛军,罪臣……奴隶。”他想,“我总会知道这些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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