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小说
  1. 晨曦小说
  2. 其他小说
  3. 穿越古代,一不小心遇到郡主
  4. 第7章 两位特殊的客人
设置

第7章 两位特殊的客人(1 / 1)



《穿越古代,一不小心遇到郡主》转载请注明来源:晨曦小说(m.chenxixsw.com)

经过几天的熟悉,公孙毅逐渐适应了这里的环境。干起活来有条不紊,只是腿脚有些瘸,毕竟伤没有彻底的好。

当然,这个假身份只能继续用,不然自己没有一个合理的身份,很容易被当成北凉国的奸细。

这一天中午,公孙毅正在店里干活,从外边进来两位客人,一主一仆,主子身材高挑,外表英俊,脸上白白净净,一身青缎长衫,拿折扇,腰悬玉佩。

仆人比她略微矮点,麦色的皮肤,墨绿衣襟,扎衣缄袖,腰系丝绦,挎着佩剑,非常的干练,一看就是习武之人。

刚开始公孙毅并没注意,这么大的酒楼,每天人来人往,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啥样人都有。

他见有客人进来,连忙过去打招呼:

“二位客官请坐,请问想吃点什么?”

“先给沏壶好茶,再给我们做几道你们店里最拿的菜,外加两碗米饭,一壶酒。”

公孙毅听了一愣神,不是因为这个仆人点的菜,而是因为这嗓音非常中性,好像故意改变的声音。

听着觉得不太对劲,于是他抬起头,仔细看了一眼面前这两个人,顿时吃了一惊,这分明就是两名女子。

话的仆人长得不算太美,却也十分的耐看,十八九岁,差不多米的身高,束发扎巾,眉清目秀,五官端正,端庄秀丽的脸上有一对浅浅的酒窝。

主子这位身材高挑,长着一双大长腿。头戴书生巾,头发束着,瓜子脸,柳叶弯眉,一对杏仁眼,高鼻梁,明眸皓齿,口若含丹,皮肤白皙,十足的大美女。

那“公子”见这个伙计一直盯着自己看,有些局促。

身旁的随从连忙把眼一瞪,故作凶狠的喝道:“休得无理,这可是天圣书院的庄公子,你若再敢冒犯,心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二位客官对不起,是人冒昧了,我这就去吩咐厨房。”

公孙毅连忙道歉,完,一边往后面走一边想:这个时代女子出门不方便,有沾衣抹袖便是贞洁的法,所以很少有未出阁的大姑娘抛头露面,这二位女扮男装,又是天圣书院弟子,想必不是普通之人,我需心应对才好。

这些天,公孙毅常常思考,自己不可能老在这里当个伙计,等伤好了,早晚得离开。俗话,马不吃夜草不肥,人不得外财不富,靠着自己超前的学识,挣钱还不容易吗?只是现在自己一无根基,二无靠山,怀玉其罪的道理他是懂的,所以先要扩展一下人脉关系,多结交一些可信之人。

知道两位客官是女子,公孙毅便自作主张,让厨房做了几道女子爱吃的菜,然后便去沏茶倒水。

那随从趁着公孙毅不在,声道:

“郡主,刚才那个伙计好像看出来我俩是女子了,怎么办?”

只见这位主子,慢慢的端起茶碗,送到嘴边轻轻的吹了两下,喝了一口,放下茶碗:

“看出来也无妨,只要他不点破就好,一会过来多给他些赏钱,让他不要乱话,省得招来麻烦。还有,兰你以后在外边,不要叫我郡主,要喊我庄公子。”

她的声音清脆悦耳,犹如山里的泉水,委婉动听。

那名叫兰的随从连忙点头称是。

时间不长,后厨就把菜做好了。公孙毅端的方盘,把菜摆到桌面上。每摆一道菜他都要介绍一番:

“这是黄豆炖猪蹄,对皮肤好,满满的胶原蛋白,吃了皮肤会变得光滑水嫩。这是菠菜大枣炖猪肝,养血补气,常吃它面色红润,精气十足。这是锅包肉,又香又嫩,不但好吃,而且不会长胖。这个是红烧鹿尾,店里的招牌菜,不但好吃”

还没等他把菜介绍完,两位客人早已笑个不停。那个叫兰的随从,一捂着肚子笑,一指着公孙毅,“你这伙计好有趣,满嘴的胡八道,吹大牛,老板给了你多少钱,让你这般卖力气?还有那什么蛋白是什么东西?”

公孙毅连忙摆,“这可不是我吹牛,胶原蛋白就是皮肤里需要的营养,这些都是有科学根据的!”

“科学是什么学?我只听过儒学,道家学,法家学,从来没有听过科学。它是什么学派?”庄公子疑惑的问道。

公孙毅知道三言两语也解释不清。只能硬着头皮道,“就是经过长时间的经验积累,总结出来的结果,这些是有根据的。”

“根据是什么锯?也是用来锯树木的吗?”兰的一句话直接让公孙毅破防。整个人都在空中凌乱后悔刚才画蛇添足,多此一举,最后受伤的却是自己。

“庄公子”眼见这俊朗的伙计,刚才还兴致勃勃,转眼就耷拉下脑袋像泄了气的皮球,实在是好笑。

见他站在一旁不再话,便喝了一口酒,把筷子伸向了桌上的那盘猪爪。不管伙计的是真是假,从古至今,女子毕竟都是爱美的。

她挨样菜都尝了几口,都挺好吃,味道的确不错。见公孙毅站在那里没有走,便开口问道:

“这家酒楼我经常来,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公孙毅没隐瞒,简单的把被赶出将军府之事了一遍。当然他用的是公孙大少爷的身份。

二人听后皆大惊,虽对其所犯之错略有嗔怒,但闻其言欲痛改前非、重新开始,不禁为之动容。

常言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人须有何其强大的内心,方能如此迅速地接受这般巨大的身份落差。若是寻常富家子弟,恐怕早已怨天尤人、自暴自弃了。从一个衣来伸、饭来张口的大少爷,变为伺候人的伙计,身份地位变化如此之大,却还能如此乐观,尤其是那句“浪子回头”,真可谓是大彻大悟。二人对眼前这位俊朗的伙计,不禁生出几分敬意!

此时酒楼内客人寥寥无几,其余几桌客人皆由陈子招待,公孙毅则站在一旁陪着二人闲聊。

那二人边吃边饮,听着这伙计讲述的一些趣事,公孙毅凭借着自己的如簧巧舌,将二人逗得喜笑颜开。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相关小说推荐

手握帝国时代,系统疯狂暴兵

手握帝国时代,系统疯狂暴兵

凭君寄辞 / 文

简介:关于手握帝国时代,系统疯狂暴兵:++++++(第一卷山贼争霸,不乐意看发家史的可以直接跳到93章看国战篇,您有兴趣了再回过头看怎么发展的,两卷有联系,但没那么紧密。如果都不满意,请出门左转,不要乱评!不要乱评!)游戏可以开挂可以无敌,当游戏作为系统进入现实后呢?我照样无敌无限爆兵的军营;悍不畏死的士兵;可视化的战斗力;视界全开的地图;打仗?这还打个屁的仗,我就是异界掌管战争的神!当然,作为

其他 67万字 23天前

开局魔人布欧,被嘲笑粉色史莱姆

开局魔人布欧,被嘲笑粉色史莱姆

消失的墓碑 / 文

简介:关于开局魔人布欧,被嘲笑粉色史莱姆:看过龙珠Z的都知道,魔人布欧作为最后一个BOSS,是吊炸天的存在。强大的战斗力已令人头疼,更麻烦的是它诸多特殊能力。、、、。。。然而在这个能觉醒能力或继承英雄的世界,魔人布欧在他们眼里,居然是个D级粉色史莱姆沙包!这能忍?!穿越而来的秦天,要让他们知道这粉色史莱姆到底有多可怕。。。

都市 144万字 1天前

终极笔记之无忧渡

终极笔记之无忧渡

余歌l / 文

简介:关于终极笔记之无忧渡:有人说,人这一生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否则这之后遇到的所有人,都显得不过如此。可惜,她还是遇见他。如果他与这世界毫无联系,那她就当这个纽带。如果他终究会遗忘所有事,那她就陪他一次次重新经历。吴忧从来不知道,有一天,有些必须要做的决定摆在面前,她到底该怎么选择。正如她从来不知道,为什么是她来做这个选择。明明,她才是吴家人最想保护的吴家小公主。明明她可以有更干净,也更为安逸

其他 52万字 23天前

灵气枯竭,我能往返仙界!

灵气枯竭,我能往返仙界!

剧毒的猪 / 文

简介:关于灵气枯竭,我能往返仙界!:灵气如潮水,潮起潮落,修仙界将面临下一次的灵气枯竭,万灵寂灭,修士蛰伏。其他人只能封锁山门,修为高深者通过沉睡减少寿元流逝,修为不高者只能在尘世苦苦挣扎最后也是个身死道消。主角穿越到灵气枯竭之前,却发现自己可以往返仙界,利用仙界的资源修炼,灵气枯竭对别人是致命毒药,对主角来说却甘之若饴!元央界经过了无数个修炼时代的发展,修仙界有了新的秩序,脱离了蛮荒时代的黑社

其他 84万字 1天前

让你管封地,没让你治下人均暴富

让你管封地,没让你治下人均暴富

我是哈密瓜 / 文

简介:关于让你管封地,没让你治下人均暴富:++++李昭,武国九皇子,被当今武皇所不喜。李昭重生成太子胞弟,吟诗作对?这个真不怕!美食?看我天朝美食横扫八荒!种田发育?基建?不是我吹,当世就没有人在搞基建这一块胜过我的!九子夺嫡开始后……“谁特娘说幽王性情软弱的?他带人坑杀三十万敌军这叫软弱?”“这就是你们口中最穷的封地?人均资产万贯家财叫穷?道路比京都还宽,比京都之地还富有,这确定不是一国之都?

其他 409万字 1天前

含笑花开了

含笑花开了

黄焖小酥肉 / 文

除魔大佬也想谈恋爱?「现任除魔师界天花板+一千年前最强除魔师」被复活了的女主沈凝栎受尽施法者虐待,被当代除魔师天花板萧涵煦花重金买下,本以为是个废材,但其实她是一千年前的最强除魔师。

都市 49万字 23天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