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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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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七对春花的态度,三月之后刘子语也没有去逼供了。

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他觉得他压根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春花看样子把七吃得死死的了。

刘子语对春花的训练也告一段落了,他时常偷偷摸摸出去,和一些人接触。而七公子对于刘子语的调查也有了眉目,德州知府刘得同的儿子就叫刘子语,且与他的外貌相符,刘子语从吊儿郎当,在三教九流之地流连,不思进取,数月前因为嫖妓被刘得同抓个正着,将他捉回家痛揍了一顿,结果给揍得断气了,不久后又活了过来,还是那副流氓样,但是好像变得聪明了,大家都老爷子给他的魂儿给打进了。自那以后刘子语虽然依然在外面鬼混,但是明显收敛了许多,还帮着知府大人解决了几桩民间案件,刘知府很是欣慰,后来刘子语和他爹告假要外出游历就这么跑到安阳来了。

他还查到刘子语这一路坑闷拐骗打劫了许多为富不仁的地主豪绅,连他身上那一身衣服都是从某公子身上剥下来的,他爹若是知道又得被气死。他这一路结交的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人物,身上的钱都给了那些人,那些人也给了他许多可靠的消息。那日初到王府饿鬼投胎的模样,想来身上没有银子了。七公子想来高深一笑,这个刘子语倒有些本事,也给他派了差事,让他协同红日分析处理情报,如此一来更是如虎添翼。

只是七公子不知道的是,刘子语最擅长的就是隐藏自己的身份,他的职业习惯使然,他每做一件事都会考虑到是否有人会刺探他的情报,所以刘子语是真实存在的,刘得同也必然会真实存在,而那些发生的事也是真实存在的,至于为什么他们都会真实存在,是因为他早就准备好了有人会去查他的底细,而要安排这一切对于他来毫无难度。王府的守卫虽然森严,但是不可能人人都是高,而且王府极大,即便有蓬莱那样的高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是个人总得休息,因此刘子语和他的人接头的时候也是毫无难度,对此刘子语深感得意,他也不怕对他犯难,他就在王府住得心安理得。

刘子语总会去一农户家中吃酒聊八卦,姬无命跟着跟着便觉得无趣,加之红日这几日从盛京回来,他自然是要陪伴佳人的,刘子语的行动方便了许多,但是倘若你知道他的行动是什么的话,一定会扶墙的,他这几月鬼鬼祟祟的,就是和农夫一家子聊天,他给了农夫很多的银子,让这位农夫家里的老大老二老三轮流跑去盛京,每日给关在府里的老六送花,并且日日不同,他身边的“第一护卫”居然给派去保护老大老二老三了,于是盛京里开始流传起一个八卦,那就是公主府每日会收到一束99朵的鲜花,外加一封情信,公主的仰慕者究竟是谁?居然如此明目张胆!

而老六一开始寻死觅活的,人也日渐消瘦,卧病在床,对于有人送花也毫无兴致,但是那个人连连送了一百日,她也开始好奇起来,她脑海里有个疑问,那就是谁不想活了会送花给她?而且天天送,公主得知是一位农夫,便让人召唤农夫进来询问,农夫憨厚一笑:“公主好生活着,我家主人会遵守承诺的。”老六的心开始扑腾起来,她揪着农夫非要问出是谁,结果“第一护卫”不得不出将这次送花的老三给抢了出来,火速回了安阳,送花便告一段落。

那日之后公主便再也没有收到鲜花,但是显然她想活下去了,她好像看到了希望,那个神秘人究竟是谁?她知道天狼是不会送花给她的,天狼看着她的眼神里分明就是恨。她不想嫁给天狼!她开始凶狠地吃饭,她——要逃婚!

五个月后。

七公子已能行走自如,能挥剑,他恢复得比预期得要快许多,接下来的几天春花几乎能见到他一日比一日灵活,与无常姬无命交已经游刃有余,他的蛰伏期已经悄然而过,六个月之后,他已经不可同日而语,气势渗人,春花每每看到他,喉咙便会没来由一阵紧缩,原本他一直是坐着的,而今这副身躯让人好生有压力。

他——已经完全康复了!就仿佛一只归山的老虎,多年未捕食,他悄然漫步在林间,开始伺猎杀活物,他内力勃发,轻轻一掌便能摧断长了几年两掌见宽的树木,他将整个院子弄得七零八落似乎还不觉得过瘾,便飞身出了府邸,没有知会任何人。

他一路狂奔,体内真气源源不绝,这半年来他真憋得慌,而在王府周围鬼鬼祟祟的人此刻也蠢蠢欲动起来,他们的几次刺杀都没有成功,如今更是难上加难,见他残疾刚愈,又无人跟随,独自出府,便觉得那是天赐良。盯梢之人吹了声口哨,便有三十多名黑衣人尾随而去。

天息嘴角一扬,似要饮血止渴一般,眼中精锐的光芒带着兴奋,如一只轻巧的燕子不急不慢地掠走,叫那些人统统跟了上去,直到一空旷的树林处,他脚尖点地,轻轻而落,衣袂飞扬垂落,他负而立,背对着尾随者。

他已经很久没亲杀人了,这对于一个从前杀人如麻的人来很是难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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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故意出府,为的就是杀人。

如果不是他满血腥,绝对活不到现在,而他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只要他还是恭王,就必须一直杀下去。

皇上对他已经渐渐失去了信任,从念惜被赐给他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他无论如何都逃不掉了。

三十多名杀在他身后十米的距离停了下来,他们里拿着刀却没有轻易靠近,仿佛在忌惮他。

天息的内力已经驱动,长发微微迎风摇曳,美轮美奂,他一身贡缎暗青色长衫,外加同色的鹤氅,姿如青松拔然挺秀,俊颜分明,双目含威,他回转身的刹那,杀们不由得向后退了一步。

这个人虽然孤身一人,但是却有着千军万马在后的底气,再厉害的高同时面对三十多名训练有素的杀也不可能如此目空一切,可是眼前之人的气势却让他们每个人心里有一个错觉,那就是他足以将他们统统杀死!

所以他们不约而同都退了一步。

但是他们没有再后退,因为他们是杀,纵然知道对方比自己强,也必须得拼尽全力去杀!否则就是死!

为首的一声令下,三十几名杀向他围攻而去,他们仿佛一只只豺狼一般凶狠,咆哮着龇牙咧嘴地冲上去。

他们奔跑,带着呼啸而去的杀气,如风一般席卷。

天息冷静地看着他们,他中并无武器。

头上树叶仿佛也被这杀气惊扰了,颤颤巍巍落下。

他伸接在掌心,有四五片。

他的长发在气流的涌动下开始飞舞,他眼中的杀气随着他们的逼近而爆发。

三十个人很密集,但是也有空隙。

他的身影很快,刀光还未笼罩,他已然先动。

他像风,像水,像空气一般,从他们的缝隙间擦身而过。

他的发丝就像利刃,他所及之处的每个人,竟然都被这发丝割断了咽喉,他们闷声倒地,死不瞑目。

他们死得极其完美,身上没有一滴血。

仿佛就这么奔跑着,死了。

太阳还是刺眼,地上已经倒了一大片。

剩下的人害怕了,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杀人,他们相视一眼,视死如归地冲上来,此刻他们的心情不是杀他,而是希望他能尽快杀了他们!

天息展开了心,落叶发黄还带着半边的绿色,他将拳头握住,在剩下的这三个人冲上来的刹那,中的粉末如铁砂一般像他们飞去,刹那间三个人倒地呻吟。

天息不急不慢地走近他们,向这三人扫了一眼,其中一双眼眸吸引了他的注意,那双眼睛有着强烈的求生欲望,他很年轻,更重要的是他从他的眼里看到了一种气势,这种气势他很熟悉,拥有这种眼神的人将来不是成为他的对,就是成为他的朋友。那名少年也同样在盯着他看。

天息提起地上散落的刀,他道:“你们自我了断呢,还是本王替你们动。”

他看上去像在征求他们的意见,实则暗含残酷,因为这个选择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死。

三人面面相觑,其中一名还算有骨气,拾起刀就抹了脖子。

天息盯着另外两个,他嘴角一扬,又抛出一个诱人的条件:“你们谁杀了对方,我便放谁一条生路。”

两人相互一愣,但是有一个人出极快,他很快杀掉了对方,就是那名少年!

天息满意地点点头,果然是他看上的人,他问:“你叫什么?”

少年道:“乌鸦。”

天息又问:“为何叫乌鸦?”

少年愤愤:“天下乌鸦一般黑。”

天息略感诧异。

少年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姿态,他道:“你就是江湖中盛传的七公子?”

“怎么?我不像吗?”

少年打量着他:“我以为七公子是个老头。”

“你听谁的?”

少年一双眼贪婪地看着他,还带着那么点崇拜:“江湖上,七公子武功绝世,杀人如麻,狠毒天下第一,我想能称为天下第一的人一定是个老头,只有年纪大的人才会有那样的武功修为。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天息饶有兴味地打量着少年:“你不怕我出尔反尔,依然不会放过你?”

少年冷笑一声:“你真要杀我,我即便是怕又能如何?出尔反尔爷我又不是没见过。不多你一个。不过临死之前能见到七公子是你那个模样的,倒也心满意足。真是羡煞我了,全天下的优势都被你占尽了。”

天息不由得笑,这个乌鸦当真有点意思,他随丢给他一块令牌:“本王很欣赏你,你若有意投入黑蝎门下,本王便会给你会成为青龙堂堂主的候选。”

少年一听黑蝎,一听青龙堂,便浑身激动起来,他颤抖地拾起令牌,青龙堂的堂主冷星是他所敬重之人,只是后来遇到了轩辕灼生死未卜,尽管如此他依然是视冷星为学习的目标,他难以置信,七公子居然留他性命,他问:“为何留我性命?”

天息道:“因为你的眼神。”

少年很困惑,狠戾的眼神里还带着一丝天真的表情。少年拉住了他的衣裳,似是下定了决心:“主人,请带我走!我要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杀!”

天息回头瞧了他一眼,冰冷地道:“放!本王不喜不听话之人。”

少年慌忙撤。

天息看人何等毒辣,他知道这名少年是可造之材,可是要让他学会衷心必须得让他心悦诚服,所以现在还不到收他的时候。“你现在还不够资格跟在本王的身边,拿着令牌去青龙堂,他们自会栽培你。等你成为青龙堂堂主候选的时候,本王自会召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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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不是个容易屈服之人,越是艰难的事,对他来越是跃跃欲试,越是难以达成的目标对他来达成了便会越发珍惜,所以他不觉得眼前之人傲慢,相反他觉得那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模样正是他所追求的境界,他紧紧捏紧了令牌,看着天息的背影,他发誓,终有一天他会有资格站在他的身边的。

少年道:“请等一下。”他起身忍着疼痛追了上去,等到七公子面前的时候他气喘吁吁,“要杀你的人,我们从未见过他的真面目。我只知道这些。”

七公子点了点头:“本王信你。”罢,他便纵身而去不再逗留,其实那名少年的眼神像极了冷星,青龙堂堂主之位空缺已久,他希望这名叫乌鸦的少年能够经得住青龙堂的栽培,活到最后,代替冷星站到他的身边。

六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念惜渐渐觉得心灰意冷,天息虽然对自己礼遇有加,偶尔也宿在桃园,却不曾与她同个房间,也从未召唤过她侍寝,她时常暗自垂泪,日子过得味同嚼蜡,时刻都在担惊受怕。

尤其在得知春是个姑娘的时候,念惜越发寝食难安了,加之激吻风波,念惜心中仅存的那一丝丝幻想也在一天一天的等待和猜测中消磨殆尽。

红袖多次放信出去,告知主人念惜姑娘无望,上头却没有任何表示,于是她依然很努力地帮念惜出主意,甚至都想到了用春药,但是念惜姑娘坚决不允,这事就搁下了。

天息已经康复,很快就要去东疆督军,她更没有会了,想来念惜在房间内来回走着,焦虑地简直要一头撞在柱上,她若没有怀上子嗣,天息又远在边防,届时皇上一道圣旨将她送出恭王府,天息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的。

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念惜就是那只被逼上梁山的兔子,横竖都是一死,她决定豁出去拿自己的命赌一把,用药这种下三滥的段她也不屑一顾,况且天息若是不愿意,一辈子记恨她,她情愿自己死了。

她的胸口在上下起伏,也许她这一辈子都没做过这种疯狂的决定,她的按着胸口,她孤注一掷,这一回她一定要逼天息做一个选择,究竟是她还是春!

念惜让红袖去请了春到桃园里来喝茶,春不疑就喝了她的茶,念惜又邀请春一起去重游十日前天息带她们一道去过的大东湖,大东湖上有一座五十多米长的石拱桥,桥边都是明晃晃的湖水,放眼望去视野开阔,景色宜人。

念惜交代翠枝在桃园里传话,便带着春,红袖一道去了大东湖。春只觉得很困,双眼怎么都睁不开,便沉沉睡去,红袖和念惜帮她换上了女装,红袖眼尖看到了春脸上的皮肤有些怪异,仔细一拉居然拉起一层皮来,念惜吓得不轻。

红袖慢慢撕下了春的人皮面具,她和念惜两人都呆呆看着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念惜是如何都想不明白的,难道春接近天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成?想至此她便觉得心惊,本来还有些许犹豫的事儿,如今做起来有多了翻底气。

她一定要揭穿春的真面目,她不能让春害了天息,想着便与红袖二人七八脚将春的脚都捆了起来。

天息回来的时候,见到花园里有一朵鲜红的玫瑰格外好看,便折了下来。

想起从前天佑在雨柔的房前摆满鲜花,她那么高兴,想来是喜欢花的吧,他觉得他是不是也该送一朵花给她?

这花由他的送出去会不会觉得奇怪?他似乎从来都没有送东西给她过,他想着便走到了书房,春花不在里头,他又到房间里寻了一翻,也没见踪影,奇怪的是刘子语也不见了。

他找到了琉璃,问:“春花是不是和刘子语出去了?”

琉璃道:“刘子语是出去了,但是春花没有和他一道出去,早些时候念惜姑娘的丫鬟红袖把春花请了过去。”

天息应了声,想去桃园,却发现自己里只拿着一朵花有些不太妥当,便递给了琉璃道:“送给你吧!”

琉璃不知所措地将花拿在里,看着王爷急匆匆向桃园而去,心下受宠若惊,王爷会送花给她?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琉璃拿到鼻子边闻了闻,分外珍惜地将它插在了房内的花瓶里。她的脸红得和那朵玫瑰一般,她想王爷本来不是要送给她的吧?急匆匆去桃园怕是一朵不够两人分就塞给她了,她倒是捡了个大便宜。

她虽然知道真相,但是心里还是挺高兴的,这是第一次有人送花给她,而且还是王爷。琉璃笑得格外娇美。

天息只觉得有一股不祥的气氛,这种感觉越靠近桃园,越强烈,他疾步跨入,却见翠枝在院子里左顾右盼地,见到他便急匆匆迎了上来:“奴婢参见王爷。”

“念惜和春呢?”天息劈头盖脸就问。

“姑娘带着春去了大东湖,让奴婢转告王爷,请王爷务必也去一趟大东湖畔的白玉桥。”

“她们去那里做甚?”

“奴婢不知,姑娘交代王爷若不去,她就在那里等到您去为止。”

“胡闹!有什么事不能在府里么?非要去大东湖。本王派人去接她们回来。”

“王爷,姑娘交代,王爷只能单独去,务必亲自去。如若不去她和春你一个都见不到了。”

天息心里一紧,坏了!他本想抽时间和念惜好好谈一谈,可显然还是晚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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