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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没有人是简单的
自从决定变聪明之后,云昭就很忙,忙的几乎没有时间去思考云氏家族本身。
当然,在伪装傻子的那一段时间里,云氏如何与他何干?
云昭的爷爷叫云石连,父亲叫云思源,这是云昭唯一记住的两位已故的长辈名讳。
爷爷官至游击将军,是一个大不大,不的中层武官,曾经追随戚帅南征北战,是一条真正的好汉。
父亲云思源就平凡的多了,他读书不成,经商也不成,然后就成一个好吃懒做的家伙了,只是,这家伙会唱曲,人也殷勤,风趣,就这一点把母亲迷得死死的,宁可顶撞外祖,与外祖切断联系,也要带着云氏的傻儿子为自己的丈夫守节。
好在爷爷留下的家底丰厚,父亲实际上也没有败家,加上母亲长于操持,云氏才有今日殷实的日子过。
云娘知道云福是一个一不二的人,这个人曾经是爷爷的亲卫,心中也只有云氏主人,对她这个当家主母虽然恭敬,却并不事事听从。
云昭长大之后或许可以命令他,云娘还是不成的。
所以呢,云娘在得到人家确切的拒绝话语后,就回到屋子里的去了。
云福嘴里咬着烟袋背着在院子里漫步,云昭就背着亦步亦趋的跟着,一老一少如同拉磨的驴子一般,
武库跟云氏祖先的英灵在云福这里就是一个禁忌话题,但凡稍有不敬,就会招来他的怒火。
“福伯,给我啊,我想知道爷爷当年的丰功伟绩。”
云福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云昭道:“有什么好,不过是些尸山血海的事情,偌大的云氏庄子跟随老太爷一起出征的足足有八十七人,活着回来的就我跟老太爷两个,老太爷的身子骨在战场上弄坏了,回来两年之后就撒人寰。
云氏大房的血脉已经单传两代了,到了你这一代,就更加的凶险,既然祖宗保佑让我云氏子嗣不绝,你就应该珍惜,莫要再踏上战场。”
云昭抬头道:“金仙观的杂毛道士梁兴扬下就要大乱了,没人能躲得开。”
云福冷笑道:“下大乱可不是从京城大爆炸后开始的,自从张相,戚帅相继病死之后,这大明江山就已经岌岌可危了。
某家现在就等袁帅什么时候死,如果袁帅死了,我就带着云氏族人去别的地方安身。”
云昭眼睛一亮,攀住云福的胳膊,眼睛亮晶晶的瞅着云福道:“我们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云福怜惜的看着这个聪慧的孩子轻声道:“别告诉别人,你知道就好,老夫随老太爷戎马一生,既然发现了危,如何不会狡兔三窟呢?
听先生的话,好好读书,别的事情莫要理睬,自有你福伯安顿!”
从尸山血海里闯出来的人,总给人一种很靠得住的感觉,此时云昭听了云福的话,心里就安稳了很多。
他也从云福的话里听出来了另外一层意思,云氏并没有云昭看到的这样弱,很可能还有隐藏的段。
想来也是,云氏先祖云定兴在隋朝就不是一个什么好东西,这种人物的子孙绵延了上千年,如果没有一点隐藏的段,出去连云昭自己都不信。
这一夜,似乎有了云氏祖先的保佑,云昭睡得格外的香甜,连梦都没有作。
第二,云昭早早醒来,在云春,云花的帮助下穿好衣裳,洗漱完毕后,就站在台阶上学徐先生的模样看着近在眼前的玉山。
没有下雨,玉山腰上又围绕了一圈纱带,一把糜子撒出去之后,两只巨大的大白鹅就嘎嘎的叫着冲了过来,云昭趁一抓住一只大白鹅的脖子,拖着它们就向外走。
大白鹅被人捉住了要害,虽然总重量被云昭重些,此时也只能嘎嘎的叫的凄厉。
云娘匆匆出来看,见儿子在教训那两只让他吃尽苦头的大鹅,就笑的直不起腰来。
“春春,花花,点火,烧热水,拔毛!”
云昭在那里意气风发,准备把遭受了多日的腌臜气一朝血洗。
云娘见云春,云花那两个傻丫鬟居然真的很听话的直奔厨房,就走过来,将大白鹅从云昭的中解救出来,亲昵的摸摸儿子的圆脑袋道:“想吃大鹅,吃别的,这两只可不成。”
云昭目送两只大白鹅落荒而逃,得意的甩甩道:“没打算吃,就是想要他们知道这家里谁才是主人!”
云娘见儿子的大气,就把脸贴到儿子脸上笑嘻嘻的道:“自然是我儿!
快去吧,别让先生等急了,今要给你们讲农事,晚了先生可不依你。”
关中地界地气升的很快,不久前还把人冻得跟狗一样,一场春雨过后,立刻就成了春和景明的模样。
云昭终于不用再穿厚厚的棉袄了,换上了双层夏布制作的衣衫,宽宽大大的穿在身上很是舒服。
云昭丢掉的衣衫穿在云卷跟云舒,以及云树的身上很是合适,就是绿了吧唧的有些难看。
绿色是云氏庄子最容易得到的颜色,这跟玉山上盛产孔雀石有关,如果玉山附近产蓝靛,云家庄子附近的人穿的衣衫一定是一水的蓝色。
“滚回去换衣裳!”
徐元寿今是一副短打扮,跟农夫差别不大,不过等他跟云旗他们站在一起后,云昭发现,徐元寿依旧是最有气质的一位。
“没衣裳了。”
云昭只好实话实。
徐元寿看了一眼,云卷一行人,点点头道:“既然是做了善事,那就饶你一次。
不过,今日亲农,该做的农活不得懈怠。“
云昭连连点头。
一行人随着大队农夫很快就走进了田野。
妇人们已经到了田野上,围着云福坐在地上,每人面前都有一柄锄头,里还拿着一根绑着红布的短木棒。
云福今打扮的模样非常别致,全身上下都绑满了红色的布条跟铃铛,里还拿着一头几乎跟他一样高的麦草扎成的草牛。
“此为打春牛!
原本应该在立春日上由官员来操持,只是因为我大明地大物博,每一个地方的耕种日子不一,关中一般会选一个杏花开败的日子进校
春牛着鞭,春耕也就开始了,这是一年中最具希望的日子,我要你们记住,种子进入了泥土,一年的生计也就正式开始了”
随着阳光照耀在春牛身上,云福就开始胡乱扭动,身上的红布条子乱飞,铃铛哗啦啦作响。
围坐在地上的妇人们,就用绑了红布的短棒敲击锄头,发出清脆的悦耳的声音。
“春牛原本是以桑木为骨,泥土为肉,到我关中,习俗有了一些变化,这里人更喜欢用柳树为骨,麦秸为肉,鞭打春牛之后,就献上礼物,驮载在春牛身上,付之一炬,让神灵得以享受蒸尝,佑我农人五谷丰登。”
不知为何,徐先生的声音即便在嘈杂的环境里,依旧清晰无比,声声入耳。
过了良久,太阳光洒满大地的时候,云福停止了扭动,用浓重的秦音向神灵申诉愿望,周围的农夫也将握在中的线香一一插在草牛身上。
云福口中含了一口烈酒,从腰袢的皮口袋里抓住一把碾的细细的碳粉,冲着点燃的火把碰了一口酒,喷出来的烈酒立刻就化作了一团火焰,不等这团火焰熄灭,他又把碳粉重重的丢进火焰里,于是,一团更加明亮的火焰猛地爆起,将整个春牛都笼罩在火焰郑
爆起的火焰倏然熄灭,暗红色的火星飞舞,春牛便熊熊燃烧起来。
等春牛彻底化作一团灰烬之后,云福就用最虔诚的态度,将这些草木灰埋进了田地。
徐先生拿起一柄铲子,对云昭一行壤:“礼毕,开始扬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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