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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男人对这个不是很感兴趣,倒是路……(1 / 1)



《团宠小花精三岁半》转载请注明来源:晨曦小说(m.chenxixsw.com)

男人对这个不是很感兴趣, 倒是路过的女人,她们都忍不住停下脚步,好奇的往这边看着。

“你们怎么不卖神仙水了啊?”

“神仙水不生产了,这个是神仙水的系列产品。”

和昨天一样, 池浩城依旧拿出一瓶, “可以免费试用一下, 很舒服, 很好用的, 我媳妇在家就用这个。”

听到是免费试用, 女人们都停下了脚步, 从瓶子里挖出一点, 放在手上。

冰冰凉凉的, 涂上去就感觉很舒服,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总觉得好像是干涸了很久的皮肤终于喝上水了。

池欢依旧窝在爸爸的怀里, 看到有人过来询问,连忙推销自己家的产品。

“麻麻用了香香的, 滑滑的, 白白的。”

孩子特有的嗓音,此时着话,就格外的具有服力。

那几个女人都被她摇头晃脑的可爱模样给萌到了,带着笑意询问:“多少钱一罐啊?”

“神仙芦荟水五块钱,神仙芦荟膏六块五。”

“哇,这也太贵了,能不能少点啊?”

池浩城摇摇头,“这里面加的都是我们家的秘方,就是这个价。”

最后, 只有一个穿着华丽一些的女人买了一瓶神仙芦荟水。

之后,整个摊子就无人问津了。

就在池浩城无奈叹气的时候,那个刚刚买了芦荟水的女人急冲冲的回来了,跑到他们摊子前,看到他们还在,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你们还在,这样,再给我拿五瓶芦荟水,那个芦荟膏也来五瓶吧。”

不仅是池浩城和池欢震惊了,旁边围观的人也震惊了。

有些好奇的就忍不住问了一句:“这东西真的那么好用吗?”

然后,那个买了很多的女人就当了他们他们的活广告——“刚刚我婆婆煮饭,手被烫伤了,我鬼使神差的就拿了刚买的芦荟水给她用了,结果过了一会发现,真的没有红肿了,还好了一些。”

“就想着,这东西真的好用,就算对不能让皮肤变好,也可以当药用啊。”

周围的人反应过来,好像的确是这个理,咬咬牙还是可以买的。

经过这个女人免费的宣传,他们的摊子再次清空了。

回去以后,池浩城跟林凤仙了一下他们今天的“战绩”,夫妻俩人拿出今天的钱,算了一下,全部东西都卖完了,竟然赚了足足四百块钱。

加上昨天的,他们辛苦两天就赚了之前一个月都赚不到的钱。

只要他们在辛苦一点,多做一点东西去卖,一个月,不定有几千块收入。

想到那个庞大的收入,夫妻俩人都被这个数字给震撼住了。

“咱们今天去买点肉给孩子们改善一下伙食吧。”

“好。”

知道爸爸妈妈赚了钱的池欢也很是高兴,摸着自己扁扁的肚子,嘟着嘴:“那这样粑粑麻麻是不是每天都可以给欢欢买很多好吃的啦,再也不会饿肚子啦?”

对上她亮晶晶的双眼,池浩城和林凤仙忍不住噗呲一声笑了起来,就连躺在床上的傅峥都忍俊不禁了。

这是池浩城也才‌想起来,他们过来其实是想让傅峥照顾一下池欢的,他和林凤仙去买肉。

听到爸爸妈妈去买肉,池欢也不闹着一起去了,乖乖的坐在傅峥身边,“粑粑麻麻,你们去吧,我会乖乖哒。”

南村里没有集市,要下到集市,但是现在也不是赶集的日子,所以他们想买东西,只能去隔壁比较富裕的村子里。

听到他们想买肉,那些家里养着牲畜的人家都有点惊讶,毕竟这年头不过年过节买肉的人很少。

“我家里有猪肉和羊肉,昨天刚杀了,你们要吗?”

“要的要的。”

池浩城和林凤仙去到那家人养东西的地方,看到那里竟然还有一只瘦弱的奶牛。

想了想,他忍不住问了一句,“大哥,麻烦问一下,你家这头奶牛卖吗?”

那个人更震惊了——“你要买?”

这头奶牛瘦骨嶙峋的,精神头也很差,能不能养活还是未知数。

而且奶牛的价格比较贵,有这个钱怎么买头能干活下地的公牛啊?

农户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奇怪的人,不过有钱给,他就卖。

于是,池浩城和林凤仙买了两斤羊肉,三斤猪肉和一只奶牛。还买了很多调味料,辣椒,花椒,香菜之类的,这么多东西,花了三十块钱多,虽然不舍,但夫妻俩还是觉得应该花。

在路上,见四周无人,池浩城把奶牛牵着,“欢欢,把这头牛放在你的空间里吧。”

“好哒。”

没多会,这头牛就彻底消失在眼前。

“天啊,太神奇了。”林凤仙见过欢欢凭空变出来一堆玉米来,这次再见到一头奶牛消失在眼前,太惊奇了。

“是啊,这一切都很不可思议。”池浩城笑道。

“欢欢,麻麻可以进到你的空间里看看吗?”林凤仙听池浩城提过一嘴进入空间的事,有些好奇。

“我试试。”池欢拉着麻麻的手,想用意见让麻麻进去,可是好一会都没有反应。

“麻麻,不行哎。”池欢耸拉着脸,“这个空间不是人人都能进去的。好像是要看机缘哎。”

“没关系。”林凤仙倒也不觉得失落,捏捏池欢的脸,“我只是好奇。没有机缘那就算了。

走吧,咱们回家,妈妈给你们做肉肉吃。”

“嗯嗯!”

回去之后,林凤仙就和池浩城在里屋里忙活了起来——羊肉去腥,放进锅里加一些药材,冬菇熬汤。

猪肉炼油,然后加糖,加酱油,做红烧肉。还用一个锅,里面加了辣椒,花椒和洋葱,还加了豆芽,青菜和豆腐做配菜来做水煮肉片。

剩下的猪肉则腌成了腊肉。

空气中不断飘来肉的香味,不仅飘进了池欢和傅峥的鼻子里,也飘进了隔壁池苗苗家里。

一家人闻着空气中的香味,肚子忍不住叫了起来,眼神中满满的都是嫉妒。

凭什么,凭什么他们家有肉吃,而他们却只能吃这些东西。

池苗苗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青菜和红薯,心里生起一股又一股的烦躁。

池苗苗重生过来之后就再也没有吃过肉了,明明之前觉得肉是肥胖的根源,现在却觉得肉是奢侈品了。

“妈,我们也买点肉吃吃吧。”

金巧瞪了她一眼,语气狠戾:“吃吃吃,吃屁!就咱们家也配吃肉,你们这群不争气的!”

看到池苗苗她就忍不住想起那天在学校被丢的脸,金巧就火冒三丈了。

被金巧骂了的池苗苗更愤恨不平了,她开始想——如果她重生到池欢家就好了,现在吃肉过好日子的不定就是自己了。

做完晚饭,池天也放学回来了,发现家里竟然做了这么多肉,也难免震惊起来。

他爸妈现在已经这么能赚钱了吗?

他们竟然能吃肉了!

接下来,池浩城和林凤仙都会轮流到黑市去卖水果饼干和罐头还有芦荟水和芦荟膏。

半个月下来,因为需求量太大,空间里的水果都用完了,得等到再次开花结果。

不过野鸡生了很多鸡蛋,池欢全都拿了出来,大概有一百开个,不仅如此,里面的羊都长大了,还会产奶了。

拿出来消毒,过滤,煮好,一家人还喝上了羊奶。

而且这半个月,池欢每天都会悄悄的跑到哥哥房里给他输送灵力,因为那天镇子上的医生过来——“看样子是声带正在恢复,可能随着年龄增长,慢慢恢复。”

“如果真的正在恢复,大概要十天半个月才能见到效果。”本来想让哥哥一个星期六恢复的池欢默默收回了灵力,一点一点来。

这天,池欢迷迷糊糊的揉着眼睛,循着味道坐到饭桌前,谁知道椅子突然一晃,啪叽一下,池欢就摔到地上去了。

“妹妹!”沙哑却清晰的声音响起,池欢愣住了,呆呆的看着池天。

听到声音的池浩城和林凤仙冲出来,就看到儿子扶着女儿,还着话:“妹妹,你没事吧,有没有摔到哪里?”

虽然沙哑,但的的确确是池天在开口话,池天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

林凤仙早已经喜极而泣了,就连池浩城都红了眼眶。

反应过来的池天呆呆的站在原地,试探的喊了一声:“爸爸,妈妈?”

“唉!是妈妈,是爸爸!”一家人抱在一起,喜极而泣。

池欢还不忘屁颠屁颠跑进去告诉傅峥——“哥哥,哥哥可以讲话了,以后你们就能聊天了!”

傅峥跟着开心起来,但是视线落到自己腿上,神情再次落寞起来。他的腿也连续了好几次狂犬疫苗,但是现在还没有恢复过来。

看到他的视线,池欢突然一把抱住傅峥的脖子,奶声奶气的道歉,“哥哥,对不起。”因为给哥哥治嗓子,灵力又没有了,就暂时不能给峥哥哥治腿了,池欢很是愧疚。

但是傅峥对于她突如其来的道歉却赶到疑惑,“干嘛对不起,你又没有对不起我。”

又一针狂犬疫苗完,傅峥的腿和命算是保住了,也不用天天待在家里了,池浩城就算送他跟池天一起去学校。

傅峥的腿还是瘸的,走路不方便,池浩城就用木头给他做了一个拐杖。

还是特地去树林里砍了一块木头,询问了村子里的木匠,画了图纸,一点一点做出来的。

看着池浩城在院子里认真的样子,傅峥坐在屋子里,一双原本瘦骨嶙峋,现在已经被养的长肉了的手紧紧握住,放在腿上。

在这个家里,他渐渐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池浩城的可靠,林凤仙的温柔,还有池天和池欢的陪伴。

他想,如果可以一直这么下去,其实也挺好的。

这天,池欢去接哥哥的时候,发现两个哥哥都鼻青眼肿的,池欢握起拳头:“哥哥,谁欺负你们了!”

看中她大大的眼睛,池天咬咬牙,最后还是告诉了她——原来,今天池天去找傅峥的时候,听到他班里的人在骂傅峥。

“你是瘸子,池天是哑巴,你们一家人都是残废!”

“我们不要跟他们玩,跟他们玩了也会变成残废的!”

“好恶心啊,你他的腿是不是跟我们不一样啊!”

傅峥低着头,紧紧握住拳头,身体因为用力而微微颤抖着。

他想着,他现在住在池叔叔家里,忍着就好,不能给叔叔他们惹麻烦。

然而没等他反应过来,池天就像个火箭一样冲了过来,跟那群孩扭在一起。

于是,就有了池欢看到的这一幕了。

回到家里,两个孩子都很忐忑,害怕被两个大人骂,结果,池浩城他们非但没有骂他,还夸他——“你们以后就是两兄弟,要齐心协力,以后若是谁在欺负你们,你们就欺负回去,有什么爸爸给你们扛。”

池欢发现了,从‌这一天开始,两个哥哥,特别是傅峥,就拼了命的学习,本来就聪明,现在还努力,更厉害了。

黑市的生意还在继续,两个月后,夏天彻底过去,到了秋收的季节。

夫妻俩算了一下他们最近赚的钱,竟然有七千多,他们震惊到嘴都合不上了。

他们差点就成万元户了!他们能建新房子了!还能买一台自行车了!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也是农民们最开心的季节,但是突如其来的一场蝗灾,却如晴天霹雳,霹到每一个人的头上。

因为蝗灾,附近几个村落都颗粒无收,家家户户叫苦连天。

但是生活还要继续,池浩城没有继续每天去黑市了,而是让池欢拿出了很多粮食,每天带一点到黑市去买。

能帮一点是一点吧,他是这么想的。

不仅是附近的村落颗粒无收,更远一点的地方也没有粮食,今年是艰难的一年。

但有钱人可以通过买粮食来吃,所以每年这个时候,都有粮贩子走街串巷倒卖粮食,今年因为蝗灾,许多粮食贩子都失望而归。

刘大志就是其中一个粮食贩子,他这天正好转到黑市里,想看看有没有收获,最后还是失望了,就在要离开的时候,他被一个年轻俊朗的男人叫住了。

声的跟他:“我家里有土豆,白菜和地瓜,你要不要?”

刘大志眼前一亮,用力点点头:“当然要!”

池浩城继续忽悠,“这也是我们省下来的,价钱当面……”

“你放心,我按照之前的三倍价钱收入。”

“今年粮食这么贵,三倍不过去吧?”

对上池浩城丝毫不露怯的眼神,刘大志笃定,这个人要么就是特别厉害,要么就是家里粮食特别多,态度立马恭敬起来。

“这样,我按市价的五倍收了,以后大哥你要是还有粮食,尽管联系我。”

就这样,池浩城将家里的几大袋蔬菜高价卖了出去,池欢开心不已:粑粑也太厉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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