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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清早上有一个香水广告要拍。
知道这位祖宗赖床的尿性,助理一大早来蹲人。
可怜的助理也是几天前才知道自家艺人是余家的公子,顶流影帝余风的亲弟弟。
助理人早早就在门外,不敢按门铃,唯恐将吵醒大佬,只敢电话给自家艺人,让季清给开下门。
季清他顶着一个鸡窝头,前去开门。
经过他哥的房间。
余风的房门是开着的,季清睡眼惺忪地推门进去。
“哥,你今天临时有工作?”
他哥最近不是都在休假呢么?
余风一颗一颗,解开身上西装的扣子,“没有。”
“噢。”
季清点了点头,脚跟离地,幽魂般往外飘。
几秒后,少年瞪圆了杏眼,“不是,没有工作,那哥你起这么早做什么?外头的鸡都才刚叫呢吧?”
就算是他哥一直有跑的习惯,也没这么早啊!
余风淡声纠正,“阑珊苑并没有人养鸡。”
季清:“!!!”
这是重点吗?
这是重点吗?!
余风疾不徐地脱了身上的西装,挂回柜子上,又从柜子里取出一件咖啡色的大衣,关上柜子,顾镜自揽。
这画面,这场景,很眼熟啊……
季清总算是瞧出了些门道。
他眼睛一亮,声音也扬高了几度,“哥!你今天是不是约了南哥啊?”
上一回他哥这么风骚地开屏,不就是三天前,他哥就是出门“偶遇”南哥的那次吗?
提及青年,余风清冷的眉目柔和了下来,唇角亦噙着浅浅的笑意,“嗯。南南约我吃饭。”
季清险些被他哥脸上的笑容给晃花了眼。
被助理吵醒那会儿,季清是看过手机上的时间的,六点都没到。
就算是现在,估计也就才六点刚过,季清了个呵欠,好奇地问道,“哥,你跟南哥这是约在几点啊,你这么早就要出门。南哥起这么早的吗?”
余风穿上风衣的动作一顿,“约在中午。”
季清忽然感到牙疼,酸的。
“哥,南哥跟你约的是吃中饭,你现在就开始试衣服,为出门做准备了?”
一记眼风淡淡地扫了过去,“有什么问题吗?”
季清立即摇头,微笑,“没有问题!一点问题也没有!哥你慢慢试。我助理还在门外等着我去开门。我先去开门哈!”
一边,一边倒退着,走到门边。
走出房门,一溜烟跑下了楼。
因为跑得太快,下楼梯的时候,还险些被楼梯给绊了一跤。
所以,他哥昨天忽然从银杏山的别墅搬回来,也是因为阑珊苑离市区比较近,他好能够早点出发见到南哥???
季清了开门,一见到助理,一脸严肃,“湾仔!我告诉你,我哥他魔怔了!”
助理:???!!
—
肖自南没有在电话里约具体的时间,只是让余风中午去他那儿一起吃顿便饭。
十点刚过,余风便出了门。
余风没有马上出发去见肖自南,而是开车先去了一趟江大,接老爷子一起过去。
老爷子的夫人徐老夫人几年前生病去世。
老爷子拒绝了家里几个子女将他接过去同住的孝心,还是执意一个人住江大早期的一栋家属楼里。
江大一贯惜才,尤其是对像是老爷子这样的文学泰斗,早些年给就院子里几个分院的院长们划拨了一个开阔的院子当家属楼。
大家伙都住在一个院子里头。
几个老头,老太,没事儿串串门,探讨探讨学术,挺惬意。
余风从跟在老爷子身边长大,院子里头的老教授们没有不认识他的。
属于教授们的大院子,除非是教授们的家属或者是被得到允许的得意门生,寻常人也进不来。
余风也不必担心会被认出。
都是自看着自己长大的长辈们,进了家属楼,他便摘了口罩。
“余来啦?”
“江爷爷好。”
“哟!是余!又来探望徐院长呢?”
“嗯。章爷爷好。”
“找你外公呢吧?徐教授在他院子前头浇他那些个宝贝菊花呢。”
“谢谢您,李奶奶。”
院子里,几个教授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看报,下棋。
见了余风,都很慈和地同他招呼,余风也都浅笑着回应。
热情的李教授告诉余风徐老爷子在他院子前头浇花,余风道了谢,去到老爷子的院子。
老爷子手里拿着浇水壶,在院子门口浇他那一簇簇开得艳丽、夺目的“粉女王”。
一见到宝贝乖孙,老爷子就乐了,“哟。大宝贝,你今儿穿的这一身,跟我家女王挺称啊!”
这时节,院子里的芙蓉已经谢了,山茶早已落尽,波斯菊、雏菊、墨菊开得热热闹闹。
老爷子口中的女王,就是他正在浇的那一簇簇“粉女王”。
嫩黄的花心被千重粉色的花瓣重重包裹着,花瓣纤长,恣意地舒展,恰似女王临幸人间,于这秋光中,秋色里,娉婷起舞,婀娜千姿。
可巧,余风今天穿的就是一款樱花色的薄款毛衣。
青年人长身玉立,身姿挺拔,他就这么信步走来,就跟谪仙人入了凡尘,可不是就跟老爷子浇着的这一簇簇“粉女王”特相称呢么。
若是花中当有仙子,仙女幻化成人形,定是一对登对的璧人。
噢。
是了,他家外孙对仙女不感兴趣。
他家宝贝外孙的魂早早就被南南那个妖精给勾走了。
“外公。”
面对老爷子的趣,余风面露无奈。
走近了,人往浅色的“粉女王”跟前一站,越发跟这景致融为一体了。
老爷子浇着花,哼哼了几声,“平日里没少让你穿些跳脱点的颜色,你就没听过一回。嗯哼,还是南南的分量够呐。人都不必张口,你就扮得跟出苞的嫩荷似的。”
埋汰了外孙一通,老爷子话锋一转,“不过还别。今天这一身,确实够嫩,定能将南南要请的那什么朋友给比下去。有你这颗珠玉在侧,南南要是还能瞧得上别人。哼,转头我就拉着他去看眼科!”
长辈看自家的孩子,从来都是带着滤镜的。
余风又是这样出众的相貌跟才情,还是自己一手带大的,老爷子的滤镜就更别提有多厚了。
这天上地下的,老爷子怕是觉着没一个人能及得上自家宝贝外孙。
昨日挂了电话,老爷子是思前想后。
寻思着南南才刚跟沈柏舟离婚,他在电话里头提及的还要带一个人过来,就应该不会是什么婚内的暧昧对象。
很大概率应该就是关系比较亲密的朋友。
老爷子这是防患于未然呢。
后头又了个电话给宝贝外孙,要他今天务必要好好扮扮自己,最好是艳压群芳、魅力四射,把那人给完美碾压过去。
既然南南现在是单身了,那咱们就公平竞争呗!
论相貌、家世、事业,他宝贝外孙可没一项输人的!
余风:“……”
他昨天在电话里是不是忘了告诉外公,南南在电话里头所的,到时候还有一个人会来,“那个人”很有可能指的就是他?
余风还没开口解释,手里被塞了个浇水壶,“你帮我把这剩下的花给浇了,我进去换身衣服。”
罢,就进屋去了。
余风替老爷子浇完花,老爷子也差不多换完衣服从屋子里出来了。
余风的车子就停在家属楼外头。
余风扶着老爷子上了车。
“男孩子爷爷没追过。不过想必应该是跟追求女孩子差不离。追求女孩子最重要是什么,死缠烂呗。俗话的好,烈女怕缠郎。”
“不管这次南南还请的谁吧,这次咱不能再搞‘成全’那一套了,啊!你就得想,南南的幸福除了我,就没人可以给了。知道了吗?这不叫横刀夺爱。这叫公平竞争。明白了?”
“这回你要是还拿不下南南。哼,活该你一辈子光棍!”
老爷子也是恨铁不成钢。
当年宝贝外孙都准备着要告白了,只差临门那一脚,谁知被沈柏舟截了胡。
现在好了,沈柏舟自个儿把老婆给作没了。
老爷子这不是怕外孙当真一辈子光棍呢么,在车上就一直给余风“传授经验”。
就这样,余风也就一直没找到机会告诉老爷子根本就没什么所谓的潜在情敌。
肖自南给余风发的定位是御湖锦园。
余风以为对方是在附近的酒楼或是餐厅请吃饭。
车子抵达御湖锦园,余风给肖自南电话,询问具体的地址。
电话里头,青年在电话里头“咦”了一声,“师哥,我昨天没有在电话里告诉你,这次吃饭的地点就是在我家吗?”
肖自南不知道余风是跟老爷子一同来的。
他在电话那头笑了笑,“是我的错。我忘记了。三幢五单元,1301。等会儿你坐电梯直接上来。我在家里等你。”
余风因青年这一句“我在家里等你”,心尖狠狠一颤。
心潮翻涌,余风堪堪稳住气息,“好。”
老爷子在边上做着唇形,无声地吐槽,“出息。”
余风垂下眼皮。
追求心悦之人,要什么“出息”?
但求我心之所系之人,心中亦有我分毫。
肖自南在电话里了自己的楼层跟单元。
下车前,余风没忘记把口车上的口罩给戴上。
余风扶着老爷子下了车,两人搭乘电梯,一同上了楼。
电梯抵达肖自南所在的楼层。
余风抬手,按响门铃。
“来了!”
青年欢快、清朗的口音从屋内传出。
肖自南接到余风的电话,猜想这个时间点,应该就是这人到了。
“师哥——”
房门开,门外站着的人,不是余风,还能有谁?
现在的区在各个过道都装有摄像头。
出于谨慎,出了电梯,余风的脸上还是戴着口罩。
可他今天上身穿的这一件樱花粉浅色毛衣,实在太眼了。
余风大半张脸都被口罩给遮住,唯有一双深邃、幽深的眸子露在外面。
即便如此,他整个人仍然耀眼得像是会发光,如同漫画走出来的人物一般。
于是,开头那句师哥刚喊完,肖自南就愣住了。
余风的情况也并没有好不到哪里去。
肖自南定在家里请客,自然不会是叫外卖那般没有诚意。
锅里还炖着玉米番茄猪蹄汤,他的身上系着粉红的碎花围裙,是他买洗碗手套的时候超市做活动送的。
当穿着围裙的青年出现在在他的眼前,他的目光便再没有办法从他身上移开。
在悸动之初,很长一段时光里,他也曾畅想过他们的未来。
他自外头奔忙而归,屋子里有一盏灯,为他而亮。
他按响门铃,里面便传来轻快的脚步声,房门开,带着笑意的青年从屋内走出——
两个人便这么对望着。
余风按的门铃,老爷子的身形便被余风给挡住了。
老爷子还在奇怪,怎么宝贝外孙按了门铃,只听见爱徒唤了一声师哥,就没了下文。
他从余风的身后走出,看了看宝贝外孙,又看了看爱徒。
这是什么情况?
已经看对眼了???!
他那他是任由宝贝外孙跟爱徒就这么对望下去,还是要整出点动静,提醒这两人,好歹进屋再??
老爷子皱着眉头,在很认真的思考。
余风身上的这件樱花色毛衣版型宽松,他人又长得高。
起初,肖自南是真的一点也没注意到余风的身后还站了个老爷子。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一开始的注意力就全部都是在师哥的身上,这才没有注意到老爷子的存在。
咳咳。
等老爷子从余风身后走出的时候自是吃了一惊。
肖自南眨了眨眼,“师哥,老师,你们是一起来的吗?”
端得是从容淡定。
肖自南给自己的临场应变能力满分。
老爷子有心试探宝贝爱徒才跟大外孙刚才那对望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他双手负在身后,哼了哼,“不容易,我一个大活人,你现在才瞅见我。”
一边拿余光偷瞄肖自南的反应。
青年眼底噙着笑意,“对不起啊。谁让师哥太赏心悦目了!我一不心就看呆了。”
完全没有跟心上人对视之后被揶揄的羞涩。
老爷子那叫一个失望!
失望之余,紧跟着老爷子就怒了!
既然觉得乖孙好看,那你倒是看得就一点,喜欢上乖孙呐!
老爷子是趁机借题发作,“臭子!你这意思是老爷子我长得太平庸,以致你直接对老头子我视而不见了?”
老爷子右手抬起,作势就要去敲肖自南的脑袋。
“师哥,救我!”
肖自南反应敏捷。
他把头一低,躲过老爷子的暴栗,又从屋内跳出,一下就躲到了余风的身后去。
他的双手扶在余风的腰侧,只探出一个脑袋。
有余风挡在他的面前,这样一来,老爷子就不着他了。
被青年触碰的腰部一阵酥麻,余风险些失态。
生生克制住牵住腰侧其中一只手的冲动,出声替青年辩护,“外公,师弟不是那个意思。”
老爷子眯了眯眼,“你这意思是我无理取闹了?”
余风就从来没得过他外公。
余风目露无奈,倒是躲在他身后的肖自南仗着老爷子不到他,接了一句,“嗯哼,可不是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老爷子撸起了袖子,“你是不是真以为你躲你师哥后头就万事大吉了?!你信不信,我暴躁起来,两个一起揍?!”
肖自南扶在余风腰间的手紧了紧,身体贴近了几分,喊,“师哥!”
老爷子冷笑,“喊师哥也没用!我倒是要看看,今天谁敢拦着我清理门户!”
老爷子上去就要越过余风抓人。
余风能让他的南南被到么?
必须不能。
于是,老爷子作势要,余风就护着。
肖自南躲在余风后头,是一个暴栗都没挨着。
三个年纪加起来都百来岁的人了,在门口,玩起了老鹰抓鸡的游戏。
老爷子一对二,肯定吃亏。
体力上也不是两个青年人的对手哇!
可把老爷子给气得!
老爷子手指发颤地指指护着人的那个,又指了指被护着的那个,“你们两个沆瀣一气!蛇鼠一窝!狼狈为奸!以多欺少!不要脸,两个欺负我一个!”
肖自南:“……”
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以多欺少什么的,也就算了,蛇鼠一窝什么的,貌似老爷子跟师哥才是一个“窝”出来的吗?
余风亦是眼露无奈。
未免老爷子真被气出个好歹来,肖自南摸了摸鼻子,从余风身后走了出来,赔着笑,“好呗。都是我的错。这样,这回我不躲了。您随意?”
一旁,余风唇瓣微微抿起。
老爷余光瞧见了,可气。
这八字还没一撇呢,他手指头都还没碰着南南,就舍不得这样了?
最后,还是肖自南拉起老爷子的手,在他脑袋上敲了敲,“学生给老师赔罪?”
这下,老爷子舒心了。
大外孙胳膊肘往外拐又怎么样,乖徒向着他呐!
老爷子背着手,直挺着身子,往屋子里走。
被沈柏舟穿过的那双拖鞋肖自南当天就给扔掉了,现在地上摆放的两双,全是肖自南从超市新买的。
老爷子低头换拖鞋的功夫,肖自南凑近余风的耳旁,“老人家就跟孩儿一样,得哄。”
青年唇角微勾,眼神狡黠。
余风“嗯”了一声,眼神放软。
从他认识青年之初,南南跟外公就已经是这种忘年交的相处模方式了。
比起他这个自跟在外公身边长大的人,南南很外公之间相处得要更为热闹,也懂得如何如何哄得外公高兴。
“你们两个!什么悄悄话呢?是不是在编排我什么呢?!”
老爷子后头就跟长了耳朵似地,倏地转过身来。
“哪能呢!老师您这般博才多学、学富五车,有什么能让人编排的?”
老爷子哼了哼,这马屁拍得不算高明。
可架不住爱徒嘴甜,听了舒坦呐。
老爷子一生好文学、书画,亦对美食情有独钟。
鼻子在半空中嗅了嗅,“南南,你锅里煮着什么好吃的?这么香?”
刚才房门开那会儿,老爷子就闻见了。
这不,这会儿才找着空档问。
余风也已经换上拖鞋进屋,肖自南就顺手把门给关上。
他笑着道,“嗯。是玉米番茄猪蹄汤,已经炖了半个多时了。应该差不多开可以出锅了。师哥,你先带着老师去客厅沙发上坐坐,看会儿电视。我去厨房看看汤好了没有。”
着,肖自南就转身去了厨房。
余风进门就摘了口罩。
遥控器就放在茶几上。
余风给老爷子开了电视,自己也陪着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最近有一部正在连载的古装权谋剧,特别火。
老爷子可喜欢,天天追。
之前余风也曾陪着老爷子追过几集,剧情跟服化道确属上乘。
眼下,电视剧演了什么余风全没看在眼里。
他的一颗心,全系在了厨房的青年的身上。
脚被人踢了踢。
余风转过脸,但见老爷子一脸嫌弃地道,“陪我这个老爷子追剧没劲,想进去找南南是吧?想去就去,隔着一扇门,能看出个什么花来?”
还有五分钟,玉米番茄猪蹄汤就能够出锅了。
肖自南从消毒柜里取出汤碗。
电视机的声音,隔着厨房的推门,隐隐传来。
上辈子,肖自南一个人下厨的时候会习惯性地把电视给开。
只要电视机的声音开着,就会给他一种错觉,好像客厅里当真有个人一面在看着电视,一面在等着他出来一起开饭。
一时分神,听见电磁炉的提示音响起,肖自南下意识地用手去解开砂锅的锅盖。
“心!”
肖自南尚未反应过来,被烫伤的那只手的手腕已被握住。
水龙头被拧开,他的手被放在了流动的水龙头下。
水流带来的冰凉感,瞬间缓解了指尖的灼疼。
“师哥,你怎么进来了?”
肖自南转过头,好奇地问身后的男人。
身高差的缘故,肖自南扭过头时,为了方便跟余风话,不得不微仰起脸。
他的手还被余风握在手里,头往后仰,两人身体的接触面便多了起来,像是半个身子,都偎依在余风的怀里。
这样的姿势,无疑太过暧昧了。
他却,舍不得放开。
只想,将这人永远地,禁锢在他的怀里。
一辈子。
—
“师哥?”
像是全然没有察觉到此时两人的姿态有多暧昧,怀里的青年眨了眨眼。
青年眼神清澈,眼底全是全心全意对他的信赖。
余风骤然回过神。
现在还不行。
南南还不是他的。
纵然再贪恋,到底还是松开了手。
水龙头的水还在哗哗地淌着。
借着关水龙头的动作,余风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一步,拉开了同青年的距离,这才回答肖自南先前的那个问题,“我进来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
话落,余风目光落在青年受伤的那只手,眼神关切,“好些了么?”
“嗯。你看。没事了!”
肖自南将手,递给余风看。
指腹还是有点红。
余风眉头皱起,“家里有备有医药箱吗?”
肖自南失笑,他一个大男人,哪里用得着这么娇气。
“真的没事了。这么点伤,估计等一下一顿饭的功夫它就自己消退了。起来,幸亏刚才师哥反应快。呐,请你吃个草莓。”
为了转移话题,肖自南从碟子里,取了一个草莓,递到余风的唇边。
碟子里的草莓,是他在余风跟老爷子来之前,就洗好,摆好的。
青年的手修长,白皙。
草莓色泽饱满,娇艳欲滴,红与白的色彩强烈的碰撞,愈发称得拿草莓的那只手白如葱根。
余风眸光转深。
草莓的味道应该是很甜的,可他不想尝。
他只想尝一尝,沾了草莓的果香的那只手的指尖。
到底是理智占了上风。
余风伸手,拿走青年手中的那颗草莓,他注视着青年,“很甜。”
男人的眼睛太过深邃。
当就男人就这样注视着他,出“很甜”两个字的时候,就让肖自南产生一种错觉,仿佛男人不仅仅是在夸赞草莓很甜,而是指其它的什么……
疯了,疯了。
他真是疯了。
努力克制住脸红的冲动,肖自南端起草莓,“那当然,我昨天可是站在超市的水果摊位前,挤进在一堆大妈们中间,挑选了很长时间。我把草莓先端出去,好给老师解解馋。”
“好。”
余风想象着青年站在一堆女士中间,低头认真挑选水果的模样,一定很乖巧,很可爱。
可惜,那样的青年,他未曾亲眼目睹过。
厨房里,还有哈密瓜跟樱桃。
余风把哈密瓜削皮,切片。
刀工娴熟,动作利落。
后背弯起好看的弧度,拿刀的那只手骨节分明,侧颜杀更是致命。
果然,长得好看的人,就算是切个哈密瓜,也是赏心悦目的。
肖自南站在厨房推门边上,也不急着进去,就那样光明正大地欣赏了起来。
倏地,肖自南笑出声。
余风早就察觉身后有人,他还以为青年是想要恶作剧,故意不出声,目的就是为了吓他。
青年笑得太过明目张胆,余风想要装作没听见都不成。
从消毒柜当中取出碟子,余风将哈密瓜装盘,转过头,“笑什么 ?”
肖自南走上前,指尖点了点唇边。
余风心领神会,屈指擦去唇边的草莓汁。
青年还是笑。
余风目露困惑,他方才没擦干净?
“还有?”
肖自南笑着,“没有了,就是觉得……啊,原来师哥跟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吃草莓也会沾唇。”
主要是这个男人看起来太过禁欲,太清冷了,就跟修仙之人似的。
仙人们,那都是饮露水的。
你能想象仙人吃草莓沾唇的画面么?
必须不能。
余风无奈,“我也不过是寻常人。”
一样会心芽萌动,一样会爱而不得。
—
余风回到方才的话题上,“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在余风跟老爷子来之前,肖自南其实已经准备得七七八八了。
就只剩一道凉的比较快的拍黄瓜,所以他给放到了最后才做。
之前的那些道菜,在师哥跟老师来之前,他就已经摆在餐桌上了。
他本来想不用,心思一转,声音轻快地道,“好啊。”
食材都是今天一大早去超市买的,可新鲜。
肖自南从袋子里找出黄瓜,递给余风,“那就有劳师哥替我帮黄瓜给洗一洗了,等会儿我们来做拍黄瓜。”
在肖自南还是阿飘的岁月,他曾无数个日日夜夜参与过余风的生活。
他自是知道余风是会做菜的。
不仅仅会做,厨艺还很好。
从青年口中出的不经意间的“我们”两个字,令余风胸口一烫。
他接过黄瓜,“好。”
“师哥。”
听见青年的声音,余风下意识地转过身。
青年的手臂,圈了上来。
腰身被环住。
余风身体倏地一僵。
他维持着手拿黄瓜的姿势,一动未动。
青年的身体,贴了上来。
“搞定!”
成功地在这人的身后系了个蝴蝶结,退开。
余风的身上已多了一件卡通米妮图案的围裙。
跟肖自南身上穿的这间碎花围裙一样,余风的这件也是超市做活动的赠品
青年的眉眼带着笑,三分促狭,三分捉弄,四分欣赏,“果然,师兄穿围裙的样子,帅呆了!”
这一点肖自南倒是没有任何夸张的成分。
男人貌如冠玉,整体气质也是偏冷冽的,就算是整个人都多了几分温软的气质。
余风低头看了看围裙上的米妮图案,哪里不知道这是青年的恶作剧。
别是米妮图案的围裙,就算是青年把他身上的碎花围裙换下,穿到他的身上,余风也不会有任何的异议。
礼尚往来,基于青年夸了自己,余风也向青年道谢。
“谢谢。师弟穿围裙的样子也很……”
肖自南眯起了眼。
“帅。”
“嗯哼。”
肖自南只当自己是完全没有听出,男人本意是要“可爱”两个字。
他问心无愧地收下了男人对于他穿围裙很帅这个评价,从余风手中接过洗好的黄瓜,转身面向流理,将黄瓜放在砧板上,去蒂,用刀背拍破。
余风把之前的那锅玉米番茄猪蹄汤装碗,又将樱桃给洗了,一颗颗,在碟子里摆放整齐。
肖自南那边,已经将黄瓜切好,只要浇上汤料就可以。
肖自南弯腰去取碗碟的功夫,余风帮忙将汤料浇上。
两人分明是第一次一起下厨房,却配合得无比地默契。
—
豆豉蒸排骨、清蒸鲈鱼、肉沫浇油菜、枸杞玉米烙、拍黄瓜,玉米番茄猪蹄汤,除去三样水果不算,一共是五菜一汤。
也许算不得不多丰盛,可足以感受到主人待客的赤诚之心。
肖自南先是给老爷子舀了一碗猪蹄汤,老爷子喝汤的功夫,他去厨房盛饭。
老爷子津津有味地喝了口猪蹄汤,对着厨房里的背影,夸他,“不错啊,南南。这些年厨艺没有退步。”
肖自南投在老爷子门下,可没少给老爷子做好吃的。
以至于至今肖自南怀疑,老爷子肯收下他,兴许不是因为他专业课每门分数都很高,而是因为他的……厨艺???
桌子是方桌。
老爷子坐的主位,余风坐在老爷子的左侧。
肖自南饭放在老爷子,余风桌前,自己也跟着在余风边上的空位坐了下来,他笑着道,“老师喜欢的话,就多吃一点。”
老爷子当然不会同他客气,老爷子感到疑惑的是,“我们这就开吃了?不等你那位朋友了?”
又瞅了一眼,饭也只三碗,每人一碗。
这是被放鸽子了?
余风对海鲜过敏,肖自南就他面前的那碟鲈鱼跟老爷子桌前的排骨换了换。
闻言,手中动作一顿,困惑地看向老爷子。
“那天在电话里头,不是你自己的么?今天除了我以外,还请了一位朋友。你那位朋友呢,临时有事,来不了了?”
老爷子气愤那所谓的朋友放爱徒鸽子的同时,难免又有些窃喜。
那家伙自己放南南鸽子了,那不就是等于自己主动弃权了呢么!
余风自是注意到了青年的动作,心里一暖。
终于找到机会解释的他,“爷爷,师弟在电话里头要请的朋友,是我。”
语气颇为无奈。
老爷子:“??!!!”
肖自南也终于回味过来。
如果老师并不知道师哥就是他要请的人,可偏偏两个人一起来了,那么只能明……
“所以,老师您在电话里头所的,到时候要带一个朋友过来,指的就是……师哥?”
意识到自己闹了一个大乌龙,老爷子夹了口拍黄瓜,粗声粗气地问道,“有什么问题吗?你们两个在我眼里,都是破孩一个。”
肖自南失笑。
以他跟师哥的年纪,对于老师而言,可不都是朋友么。
是他自己出于惯性思维,理所当然地将老师口中的朋友理解成了孩儿,这才误会了。
余风也终于明白了,在外公根本不知道南南请的人就是他的情况下,是以什么由头提出他也会一同前来赴席的。想来应该是随口一句会带上一个朋友,诸如此类,才会三人都闹了个误会。
老爷子对于自己闹的这个乌龙虽有点脸皮热吧,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不是。
乖孙的情敌危机解除,多好的一件事儿!
再没什么可愁的了,老爷子这次可以是扯开了肚皮吃。
肖自南这间御湖锦园没有酒窖,也还是有几瓶藏酒的。
吃饭期间,肖自南开了一瓶收藏的红酒。
余风要开车,肖自南也就没有劝酒。
他自己陪着老爷子,喝了几杯。
老爷子好吃,善饮,当下心情又极佳,一不心,就多喝了几杯,喝醉了。
喝醉了之后,老人家倒是也不闹,就是……后背靠着椅子,睡着了。
后头鼾声也跟着响了起来。
“外公,外公……”
余风弯腰,唤了几声,老爷子也没醒。
“红酒后劲大。老师可能是真的喝醉了。不能睡在椅子上,回头肯定要着凉。要不,我们先扶老师去客房睡觉?”
老爷子唤不醒,余风没奈何,他点了点头,“嗯。给师弟添麻烦了。”
两人一起,扶着老爷子去了客房。
余风将老爷子的鞋子脱了,青年已替老人盖好被子。
两人轻手轻脚,退出了房间,关上房门。
之后,余风又主动帮着肖自南一起收拾了厨房跟餐厅。
肖自南上辈子其实并不如何喜欢下厨。
他不喜欢当自己端出一叠又一叠的菜肴,餐厅却空无一人。
无论是吃饭也好,喝酒也好,从来就只有他自己一个。
看着在厨房卷起袖子,洗碗的男人,肖自南忽然心生恍惚。
当下的幸福,会是真的吗?
会不会一觉醒来,他还是那个游荡在人世间的孤魂野鬼。
眼下所有的美好都不过是南柯一梦?
“余风。”
青年一贯唤自己师哥。
这是余风第一次从青年口中听见自己的名字。
手中的碗碟了个滑,险些摔碎。
肖自南自是不知道自己这一声师哥,在余风心目中掀起多大的滔浪。
见到男人转过身,他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当真发出了声音。
他眼里的依恋、茫然已收敛的一干二净,青年眨了眨眼,“师哥喜欢这件围裙?”
可不是呢么。
他们两人身上的围裙,明明吃饭之前就已经都给脱下来了,这人倒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穿在了身上。
余风之所以又穿上这件围裙,自然是为了方便洗碗。
知道青年故意捉弄自己,余风眼露无奈。
只听青年道,“师哥要是喜欢,那我——”
余风对这件米妮围裙自然是没有特别倾心,刚想出言婉拒,只听青年道,“那我便替师哥收着。日后你来我家,这件米妮围裙,可就成了你的专属了。”
“日后”两个字,太过美好。
余风不知道青年仅仅只是出于社交的客套,还是随口一,他却是十分认真地应下,“好。”
青年听了似乎也很高兴,但见他弯了弯唇。
余风的眼神愈发地温柔。
这眼神,叫他怎么抵得住?
席间,肖自南也陪着老爷子喝了几口。
这会儿酒意也有些上来了。
脸颊发热,口干舌燥。
他努力维持表面上的淡定,随意找了个借口,“客厅还没收拾,先出去收拾一下客厅。”
“嗯,好。”
—
余风洗完碗,将碗放进消毒柜里消毒,从厨房出来,并未客厅或者是餐厅见到青年。
是去上洗手间去了么?
余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忽地,身后有一双手,贴在了他的眼睛。
青年带着蛊惑的声音随之在他的耳畔响起,“师哥可信得过我?”
余风没有任何犹豫,“自然。”
身后的青年应当是笑了。
有温热的气息一下一下,拂过他的脖颈。
余风呼吸转沉。
下一秒,柔软的纱布或者是绸缎覆上他的眼睛。
他的手被牵住,“师哥跟我来。”
掌心的温度,蔓延至胸口,滚烫一片。
心跳得失了序。
余风任由心跳鼓噪着,他牵住青年的手,站起身。
“前面有茶几,心。”
“左腿先绕过茶几,膝盖不要碰到茶几。对了,很,很好。就是这样。”
“对,跟着我,直走。转弯。”
青年在前面,引路。
余风信任地,完全按照青年的指示,亦步亦趋。
“OK,停。我们到啦。”
青年停下了脚步。
余风也跟着配合地停下。
覆在眼睛上的纱布给抽走,青年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好了,可以睁开眼睛啦!”
余风睁开眼,一把古朴、大气的古琴出现在他的视线当中。
余风微怔。
青年坐在古琴旁,指尖漫不经心地拨弄着琴弦。
低沉、悠远的琴声铮然而出。
青年和着琴声缓缓地道,“我原想送师哥香水或者袖口,可想着那些东西,师哥家里定然是堆满了。又无意间想起,从前上学的时候听老师提过,你自古琴就弹得极好。”
琴声停歇,青年还在继续,“昔日,太白听一位来自川蜀的僧人濬弹琴,留下千古名篇《听蜀僧濬弹琴》。诗云: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世人皆云,那位名为濬的蜀僧真真好运,遇上诗仙太白。
自古多少文人骚客,帝王英雄,淹没于历史场合当中。可蜀僧濬这三个字,只要太白诗篇不朽,这三个字便可世世代代流传下去,被千万文人、学子诵读于口。
蜀僧固然好运,得遇太白这样的谪仙人。可是,遇上蜀僧濬这般琴技高超的人又何尝不是太白平生一大幸事、乐事?
高山流水,琴觅知音。
我是个俗人,不懂琴,也不擅音律。
这把绿绮,是我跟一位老先生那里磨了许久,对方才肯割爱的。”
肖自南从琴凳上站了起来。
青年走到余风的面前,仰起脸,“名琴赠名仕。不知道师哥可否喜欢?”
喜欢。
怎么可能,不喜欢?
不,这份礼物,已经不仅仅是喜欢两个字能够形容。
甚至任何言语都不能够精准地描述他此刻心情的万分之一。
余风低头,望着青年的眼神克制而又专注,“我可以,抱抱你吗?”
作者有话要: 题外:
吱吱拿着麦克风:噢~~~我可以抱你吗,宝贝~~~今夜让我在你的怀里入睡~~~
南南:“……”
老余:“……”
——
注:《听蜀僧濬弹琴》,作者,李白。
怕引起误争议,所以还是要解释下。
文中所有引用,均非摘自百度。
诗词引用,亦未超过24个字。
关于书僧濬跟太白的那段解读,也完全没有要凑字数的意思,全部都是我自己的解读,也是南南想要对余风所的话。
人这一生会遇上许多朋友,可知己能有几人?
余风之于南南,是知己,是至交。
之后,他们会是最亲密的恋人,会是相伴余生的亲人。
——
嗯~~~本来要分章来的,怕上夹子之前字数超出太多,拉低千字。
氮素,可素,啊!觉得分章了,这章就不完美了!!!
SO~~~还是一口气放上来吧。
——
每天就木有万更啦,是真的没万更啦。
4000字要从早上写到晚上的渣手速,你们能信?!!!
看文愉快!感谢支持!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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